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2025】扫黑除恶故事汇(六)|组织卖淫来牟利 非法经营被判刑

作者: 本院   发布时间: 2025-06-19 12:58:54

专栏语:重拳扫黑恶,铁腕护民生。平安法治荆门推出扫黑除恶系列故事,揭露黑恶势力的罪恶行径,以案释法,弘扬正气,传递法治力量,共建平安荆门。

邵某恒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2002年至2018年,以邵某恒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以荆门某足浴中心、荆门市某保健会所为掩护,长期在荆门城区从事组织妇女卖淫的犯罪活动,获取大量非法收益。

  为维持三家店面的稳定经营,邵某恒于2015年3月雇请车某军为负责人,同时负责三家店面的安全,帮助处理组织卖淫活动中发生的纠纷,充当保镖、打手。为笼络车某军,邵某恒送给车某军20%的股份,并给车某军发放工资。车某军先后招募鲁某明、赵某洋为打手,与其一同解决组织卖淫活动中发生的纷争。自此,以邵某恒为首要分子,以车某军、陈某、王某兵、代某明为骨干成员,以彭某艳等6人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形成。

  2015年至2018年,车某军受邵某恒指使,多次带领鲁某明、赵某洋等人对在店内因嫖娼而发生纠纷的人员进行威胁、恐吓、殴打,同时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容留卖淫,谋取不法利益,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

  2018年10月,经荆门市公安局统一部署,东宝公安分局开始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并抓获17名犯罪集团成员。2020年7月,东宝法院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并宣判。邵某恒因犯组织卖淫罪、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万元;其余16名成员被分别判处六年至一年三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本案判处罚金1274万元,追缴违法所得891.86万元。

  本案中多名公职人员被纪委监委立案调查,其中党纪政务处分9人,组织处理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是指三人以上,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生活和社会秩序的犯罪组织。

  这是隐藏在城市阴暗角落的一颗毒瘤,邵某恒打着足浴、保健的幌子,组织妇女卖淫,不仅是违反法律,还对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深远伤害。通过暴力威胁、敲诈勒索等手段获取巨额利益,严重毒害社会风气,侵蚀公序良俗,使原本纯净的社区、街道变得乌烟瘴气。

  惩治恶势力集团犯罪,须持续高压,综合治理,久久为功。公民应提高警惕,积极举报,共同维护海清河晏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