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解决执行难” 新闻宣传工作的方案
关于印发《东宝区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
“基本解决执行难”新闻宣传工作的方案》的
通 知
本院各单位:
现将《东宝区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解决执行难”新闻宣传工作的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办公室
2018年8月24日
东宝区人民法院
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解决执行难”
新闻宣传工作的方案
为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做好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法明传(2018)209]和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新闻宣传工作的方案》[鄂高发明传(2018)196号]文件精神,采取多举措加强执行宣传,营造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强大宣传声势,充分展现本院执行工作取得的新成绩,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最高人民法院决策部署,紧扣“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目标任务,进一步提高思想站位,提升思想认识,切实落实“三同步”要求,紧密配合执行攻坚整体作战行动,集中持续开展新闻宣传,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解放思想,求实创新,主动出击,不断加强执行宣传报道工作的广度、深度和力度,弘扬正能量,提升司法权威和公信力,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提供强力舆论支持。
二、组织领导
本院成立“基本解决执行难”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执行宣传工作,王明强副院长任组长,谭平局长任副组长,并设立执行宣传工作专班,赵杰副局长任主任,王京霞科长任副主任,专班成员李兵、彭忠强、刘淑琴、邵国平、廖心峰、伍静、邓亚男等,联系人员为伍静。
三、主要内容
(一)宣传报道“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效。及时宣传报道全院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落实情况及成效,向全社会传递人民法院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仗的总攻和必胜信念。
(二)宣传报道重大活动。全国和全省、全市“两会”期间和全省、全市法院重要会议召开及落实情况、重要领导巡查督导情况、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法院执行等情况。
(三)宣传报道专项执行活动。主要是“三反”(反消极执行、反规避执行、反抗拒执行)专项整治行动和“三涉”(涉民生、涉党政机关、涉金融执行案件)执行活动,充分宣传人民法院所采取的开辟绿色通道从快执行、执行救助等举措及成效,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
(四)宣传报道典型案例。选择重大、典型以及社会关注的、涉集中专项执行行动有新闻宣传价值的案件,进行宣传报道,必要时可对案件执行全过程或重要环节采取现场网络直播,以舆论监督的方式形成震慑,促进此类案件的执行。主要针对执行不能案件,拒执罪典型案例及成功执行案例。
(五)宣传曝光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失信联合惩戒及集中曝光“老赖”活动部署,大力宣传人民法院限制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乘坐高铁飞机、出入境、招投标、贷款等联合惩戒各项措施,持续曝光失信“老赖”名单,让联合惩戒各项措施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人人抵制老赖的舆论氛围。
(六)宣传报道重大理念。广泛宣传“执行难”与“执行不能”界限问题等重大理念,让当事人和广大群众深刻认识到“执行难”并不等于“执行不能”,充分赢得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七)宣传报道重要典型。大力宣传在执行工作中的有效措施、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特别是从执行干警中发现和挖掘先进典型人物,宣传他们敢于担当、乐于拼博、秉公执法、屡创佳绩的感人事迹和时代精神。
(八)宣传报道第三方评估情况。配合第三方评估机构,公布修订后的指标体系、达标标准和第三方评估结果等工作情况,及时做好新闻宣传工作,通报工作进展,积极争取关心和支持。
四、工作要求
(一)及时报送执行宣传案例素材。院执行局每月需向中院执行局报送2至3篇执行案例。案例要求:1、新近执结或正在执行的重大典型案例。2、能够反映执行干警恪尽职守、秉公执法、拼搏奉献精神风貌的案件。3、对于弘扬法治、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正面促进或反面警示作用的案件。
(二)积极报送执行宣传工作信息。省法院执行局拟每周编写工作简报,主要内容为辖区法院开展执行工作的具体举措、经验做法、进展成效等。执行局要高度重视报送工作,每周报送信息不少于一次。
(三)明确工作责任。院执行局和宣传调研科要各司其职,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执行宣传工作,通报工作进展,解决问题。所有需要上报的案例素材、工作信息内容均由执行局提供材料初稿,由宣传调研科负责修改,王明强副院长签发后方能上报。
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 2018年8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