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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二OO九年)

作者: 本院   发布时间: 2012-10-24 15:32:00

   

东宝区人民法院院长      官昌清

2010110在东宝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2009年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9年,我院在区委领导下,在区人大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积极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坚持为大局服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围绕大局加强审判工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765件,结案1722件,结案率为97.5%

()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公诉案件188367人,分别比上年上升16.8%41.2%,审结187366人,结案率为99.5%。受理刑事自诉案件23件,审结22件,结案率为95.7%。坚持“严打”方针,严厉打击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刑事犯罪,维护了辖区社会稳定。共判处发生法律效力的罪犯366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7  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41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268人,判处拘役15人,管制17人,单处罚金6人,免处1人,宣告无罪1人。不断研究经济领域犯罪的新倾向,加大打击力度。审结合同诈骗等经济犯罪案件2272人,贪污、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1544人,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审慎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19人,促其悔过自新,重新回归社会。此外,我院还加大对法轮功、传销等新型案件的审理力度,维护了正常的社会秩序。

()加强民事审判工作,依法平等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1120件,比上年下降2.9%,审结1102件,结案率为98.4%。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等常规民事案件311件,促进了家庭、人际关系和睦。审结买卖、借款、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合同案件546件,平等保护了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审结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医患纠纷等事关民生利益的案件202件,及时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对企业改制、破产、重组诉讼案件,能暂缓审理、执行的,裁定暂缓审理、执行,促进了企业改革和发展。

()依法妥善审理行政争议,协调官民关系。全年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9件,审结18件,结案率为94.7%。积极探索以协调方式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对原告起诉有理的,合议庭加强与被告沟通、指出问题,促其及时纠正;对行政机关主动撤销或变更具体行政行为,原告撤回起诉的,裁定准予撤诉;行政机关坚持不纠正的,严格依法判决撤销或变更其行政行为,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扎实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维护法律权威。全年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407件,已执结386件,执结率为94.8%。按照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的统一部署,对受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及其他各种非法干预未执行的案件、被执行人为特殊主体的案件、申请执行人为特困群体的案件、涉及农民工工资和建筑工程款的案件、因未能执行或执行不当引发的重复信访案件等五类重点案件进行了重点执行。通过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加强领导,制定实施方案,认真落实“五定一包”责任制,创新运用悬赏公告执行、交叉执行、听证执行等一系列执行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共清理执行积案466件,已执结466件,执结率为100%,全面完成了清积工作任务。我院作为全省清积工作任务先进单位已上报省高院拟予表彰。

二、坚持为人民司法,切实转变司法作风

()认真处理涉诉信访,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我院始终把涉诉信访工作作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贯穿于审判执行的全过程,通过实行“一把手”挂帅亲自抓、全员上阵合力抓、建立机制激励抓,创新完善摸底排查责任制、信访工作流程管理机制、“三包一”包保责任制、涉诉信访应急处理机制,不断探索解决涉诉信访的有效途径,取得了较好效果。2009年,全院共摸底排查重点涉诉信访案件33件,全部化解21件,阶段性化解12件。我院涉诉信访工作受到省市法院的充分肯定,是全市法院唯一无中央交办信访案件的单位。去年9月,在全省法院立案信访工作会议上,我院作为全省基层法院的2个先进典型之一进行了交流发言。

()坚持诉调对接,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牢固树立“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新理念,坚持用和谐的方式解决诉讼纷争,变重判轻调为调解优先,变重庭审调解为诉讼全程调解,变指导人民调解为诉调有序对接,努力做到全员调、全程调,力争全部调。通过加强诉调对接,大大激活了无限社会调解资源与有限的司法审判资源的潜力,实现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与行政调解的良性互动。案件调解率、执行和解率、行政案件协调撤诉率都呈上升趋势。2009年,全院诉讼案件的调解率达到      70.8%,比上年上升11.8个百分点。

()切实转变作风,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教育法官牢固树立为民司法的服务理念,从接待一个当事人、办理一件立案手续、开庭审理一件案件等点滴小事做起,把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渗透到司法审判的每一个环节。坚持预约立案、巡回审理,把庭开到田间地头,开到老百姓家门口,让他们少跑路、少花钱、少误工。坚持审务公开,对办案程序、审判结果、诉讼风险、诉讼费收费标准等情况全部公之于众,满足他们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设立司法救助基金,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减免缓交诉讼费用,确保他们打得起官司,充分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去年,我院共下乡开庭巡回审理案件35件,对32名困难当事人依法减免缓交诉讼费用89163元。

三、突出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及时调整审判监督庭管理职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改以后,审判监督庭再审案件减少。对此,我院对其职能进行了及时调整,将再审职能转向案件质量评查管理,将单纯的审判监督转向立案、审判、执行并重的监督,将事后监督适度转向事后与事中并重的监督,将单纯的裁判结果监督转向效率与效果并重的监督。同时,增加了人员,充实了力量,保证了案件质量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2009年,共评查案件1251件,优秀 1212件,合格39件。

()改革完善审委会工程程序和运行方式。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实行例会制和临时会议制。提交审委会讨论的案件,承办法官除提交案件审理报告外,还需提交认定事实的依据、定性及裁判依据的法律法规等材料,并将案件有关情况在投影仪上展示,使审委会委员在发表意见时有更直接的感性认识,有针对性发表意见。对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均实行电脑记录,并作为永久秘密资料备份保存。同时实现审委会职能的转变,即由对事实认定和证据采信全部负责转变到主要对适用法律、裁量尺度负责,由单纯解决个案转变到突出解决重点、疑难案件,由“个案研究”转变到“综合指导”,由被动讨论案件转变到主动指导,促进了审委会议决能力的提升。我院还试行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先后2次邀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讨论案件,充分听取公诉机关的意见,实现了审判与审判监督的良性互动。

()突出文书签发责任管理。强化文书签发把关责任也是提高案件质量的重要一环。我院对每一件案件都严格实行承办人初审、庭长审查、分管院长审核签发、评查办对文书发出前评查的四级负责制,重点看是否超审限、程序是否合法、文书是否符合要求。同时,改革法律文书签发审批权限,规定除调解书由庭长签发外,其他法律文书均由分管副院长签发。

()严格实行绩效考核。根据实际情况对《千分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进行修改完善,把量化考评机制引入立案、审判、执行等环节,通过结案率、调解率、上诉率、发还改判率、执结率、案件质量评查合格率、公开开庭率、司法文书质量合格率、审限内结案率、服判息诉率等十大指标,对每个业务庭和办案人员的办案质量和效率进行严格考评,并与考核奖惩挂钩,进一步增强了全院干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结合全省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深入扎实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人民法官为人民”、“当法官好,法好法官”、作风建设年等一系列主题实践和学习教育活动,对坚定干警的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端正执法指导思想,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都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

()突出业务能力建设。采取送出去学、请进来教、岗位练等形式,进一步加大学习培训力度。今年以来,共选送42名法官到上级法院和外地先进法院学习取经。开展了审判员庭审、书记员记录技能和裁判文书评比等三项竞赛活动,进一步提高了他们的庭审驾驭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扎实开展了庭审观摩、疑难案件研讨活动,互相交流办案心得,探讨业务技能。鼓励干警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今年全院又有4人顺利通过,取得了审判资格,通过数居全市法院第一。

()加强廉洁自律教育。将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规定制成小卡片,印发全院干警人手一张,随身携带,对照检查,并在立案庭和基层法庭等窗口单位张贴上墙,接受社会监督。开展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专项治理活动,教育干警防微杜渐。组织全院干警赴沙洋范家台监狱听服刑人员现身说法,接受警示教育。组织部分干警赴河南兰考学习焦裕禄精神,接受艰苦奋斗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继续推行廉政承诺制,不断健全完善“不能为”、“不敢为”的防范和惩戒机制。2002年以来,连续8年实现了干警无违法违纪受处分和追究的目标。

()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广泛开展了向山东东营中院和宋鱼水等全国法院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的学习活动。大力开展了争当“办案能手”、“调解能手”、“执行能手”等争先创模活动,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激励干警奋发向上。积极开展“三型”法院创建和文明单位争创活动,不断提高全体干警的文明素养,增强干警的职业道德素质。去年,我院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城区法庭副庭长李莉被省高院授予全省“好法官”荣誉称号,另有9人次分别受到省、市、区各级表彰。

五、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做好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政治保证。我院在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拓宽接受人大监督的渠道、创新接受人大监督的方式上下功夫,从而有效保证了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一是主动向区委、人大汇报工作。对全省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全国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会议、案件质量管理工作情况、干部人事任免等,我院都及时向区委、人大进行了汇报,研究了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制定了整改方案,争取重视、理解与支持。二是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行执纪监督员的联络。通过深入辖区走访市、区人大代表、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旁听、组织庭审观摩和示范庭、召开执法执纪监督员座谈会等形式,加强与他们的联络与沟通,使他们了解法院情况,更好地监督支持法院工作。三是认真办理人大常委会交办案件、重要事项和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对人大交办、转办案件,由院督办室进行登记造册、分类处理,经院长签批处理意见后交相关单位限期办理,限期回复。对重点案件由院、庭长亲自出面协调,包案处理。去年以来,全院共办理人大交办、转办案件15件,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同时,注重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沟通,共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15次,并组织座谈,听取意见。

2009年,我院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少数干警业务素质低,办案质量不高;个别干警对待群众态度粗暴冷淡,引起当事人不满;“执行难”还将在相当长时间内长期存在,损害了法律权威;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干警超负荷工作。

各位代表:

2010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建设经济强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严重危害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的多发性犯罪。加大惩治职务犯罪和商业贿赂犯罪力度,保持反腐倡廉高压态势。依法惩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不断促进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对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罪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尽量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未成年犯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坚持调解优先,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依法妥善审理在调结构、扩内需中发生的各类合同纠纷、企业破产案件,为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加强诉讼程序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相互衔接,推动诉调对接机制的完善,齐心协力化解社会矛盾。进一步推行协调方式审理行政案件,更好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切实加强审判管理,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将审判绩效考评与评先评优、晋级晋职结合起来,形成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司法公开制度,依法公开立案、庭审、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内容,做到阳光司法。完善监督机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建立立案、审判、执行相互协调、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依法运用诉讼保全措施,强化立案前的风险提示,加大诉讼调解力度,为化解“执行难”打好基础。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形成执行工作合力。落实领导责任和办案人员责任,实行责任例查制度,确保办案质量,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问题。

()着力推进法院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人民法院公信度

着力培养职业道德,把职业道德作为法官最基本的行为规范和准则来抓,作为队伍建设的必修课来抓,教育法官坚守职业道德底线,不断增强职业荣誉感。切实转变司法作风,特别是在对待当事人的态度上,教育干警换位思考,从细微处着眼,从点滴小事做起,把对人民群众的浓厚感情渗透到每一个环节,切实树立人民法官亲民爱民的良好形象。通过选送法官参加培训、岗位练兵、老法官带新法官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法官的法律适用能力、庭审驾驭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及做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通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行廉政承诺制、建立廉政监督员制度、开展正反典型教育等形式,教育干警时刻绷紧反腐倡廉这根弦,公正廉洁司法。扎实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落实从优待警的各项政策,进一步丰富法院文化建设的内涵,增强法院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不断强化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改善执法条件

加大城区法庭、漳河法庭和栗溪法庭的新建力度,力争年内投入使用。加快局域网、广域网建设步伐,充分利用网络开展公文办理、文件传输、审判执行管理等工作,进一步提高办公自动化、信息化水平。加强物质装备建设,不断改善监控、安检、车辆和其他警用装备配置,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大向上向外争取和支持力度,不断提高经费保障水平,弥补办公办案经费不足。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区委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全面加强各项审判工作,为建设经济强区继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