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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党史·促发展】东宝法院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

作者: 本院   发布时间: 2021-03-13 09: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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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0日,东宝区人民法院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院党组书记、院长汪明宣读了《关于在全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并就如何开展本院的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做了动员部署讲话。全院在编在岗干警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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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指出,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的关键节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伟业的必然要求,是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永葆党的生机活力的必然要求。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贯穿全年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要牢牢把握目标要求,紧紧围绕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确保党史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要把“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认真落实省委第十一届八次全会、市委八届八次全会、区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实施“一二三四”行动计划,奋力打造全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开创东宝发展新局面。

       会议要求,要开展专题学习培训。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上率下,全年中心组党史专题学习不少于2次,举办1期不少于3天的读书班;各支部要组织干警采取“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结合实际开展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要开展主题宣传教育。要在全院开展以党史为重点的“四史”宣传教育,组织干警广泛开展唱红歌、“七一”歌咏会、主题征文、党史名篇诵读等各类宣传教育活动。要发扬“店小二”精神。要大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深化“三千行动”,联企帮企,纾困解难。要推动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参与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服务居民办实事。要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强村富民。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院党组要严肃认真开展党性分析,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一起学习讨论、一起交流心得、一起接受思想教育,确保取得扎实成效。要做好宣传报道工作。要充分利用法院“两微一端”及各级媒体平台,深入宣传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安排,宣传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为党史学习教育营造浓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