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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宝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照亮成长路!

作者: 本院   发布时间: 2024-04-19 18: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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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人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4月18日,东宝法院城区法庭在审理一起涉及未成年人子女的离婚案件时,向当事人发出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引导案件当事人提升责任意识,关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切实履行监护职责。

原告张某与李某于2014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两名子女,均未成年,因双方性格不合、缺乏沟通等原因致夫妻感情破裂。为此,张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经过法院调解,双方解除了婚姻关系,同时对子女的抚养和探望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

为了促使双方在离婚后,切实履行作为父母的职责和义务,使父母离婚对未成年子女的影响最小化,城区法庭向当事人双方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并向当事人进行了宣读和解释。同时,为了帮助该对离婚当事人在离婚后更好地履行抚养、教育、保护子女的义务,城区法庭还委托荆门市婚姻家庭教育站辅导员对双方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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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之名,护“未”成长。下一步,东宝法院将继续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加强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障,持续开展未成年人关爱行动及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为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