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枫”景】调解+执行一步到位,追回救命钱!
“真的太感谢你们了!我家里人正躺在病床上等着这笔救命钱做心脏搭桥…”在东宝区人民法院漳河人民法庭内,一位当事人激动地握着法官的手久久不愿松开。
近日,东宝法院漳河法庭秉持“枫桥式工作法”调解优先、诉求兼听、利益兼顾的原则,一次性成功调解了14件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被告现场给付原告工资款15万元,及时高效解决了欠薪纠纷,守护了农民工的“血汗钱”。
【案情介绍】
该案中赵某等14人受却某雇佣在其承包的工程项目地做劳务工。项目施工完成后,却某欠赵某等14人工资共计近二十八万元,却某以工程款未结算为由要求延缓支付并出具了欠条,承诺日后结清。后经赵某等14人多次催讨,却某始终以各种理由推拖不付,迫于无奈,赵某等14人将却某告上法庭。
【案情处理】
漳河法庭在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认为此案涉及人数众多,关乎农民工合法权益,决不能简单一判了之,于是组织双方进行协商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本着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原则,站在双方当事人的角度充分考虑双方各自的处境、难处和诉求,阐明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通过多次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各退一步达成一致意见,被告现场支付原告一半工资款15万元,剩余工资款被告在一个月内付清。当天,在承办法官的见证下,被告履行了协议内容,14名被告现场领回了部分工资款,切实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双方纠纷得到快速妥善化解。
民生无小事,守护好农民工的血汗钱,解决好农民工“薪”愁问题,不仅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还关系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下一步,东宝法院将始终树牢“如我在诉”理念,大力推进“枫桥式”法庭创建,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注重诉前化解、全程消解、判后疏解,促使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持续以高质量的司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打造法庭好“枫”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