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执行双百会战”活动的实施方案
东法〔2017〕14号
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
关于开展“执行双百会战”活动的实施方案
2017年,是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决战之年、见效之年。为了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根据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年执行“三大战役”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经院党组研究决定,从2017年5月25日至12月底,在全院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扎实开展以“铸铁军、惩老赖、护法威”为主题的两个一百天执行会战活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安排部署,以踏石有印、抓铁有痕的精神,狠抓2017年执行各项工作,着力提升执行绩效,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目标任务
这次“执行双百会战”活动的具体目标是:一是到2017年11月30日,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执结率达90%,标的到位率达80%;二是旧存积案退出率达95%;三是特殊主体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执结率达100%;四是交督办案件、信访案件化解率达75%;五是执行行为进一步规范,选择执行、拖延执行、不执行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三、实施步骤
这次“执行双百会战”活动从5月25日开始至12月底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思想动员阶段(5月25日至6月10日)。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保障活动有章可循。成立“执行双百会战”执行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执行会战活动的领导、检查、督办。召开“执行双百会战”动员大会,传达学习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会议精神,统一全体执行干警思想认识。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10日至12月中旬)。开展这次“执行双百会战”活动的重点:一是清查未实际执结的案件中,未依法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者曾经纳入后又无故撤销的案件;二是清查信访案件和各级领导机关交办、督办的案件;三是清查长期未执结的案件;四是清查长期规避、妨碍、抗拒执行,应当采取强制措施而未采取的未结案件;五是清查涉及地方干预和部门保护,党政机关等特殊主体为被执行人的未结案件;六是清查终本案件是否符合规定。各单位、各承办人要彻底进行大清查、大摸底,甄别上述六类重点案件及有、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并分别登记造册。对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的案件,特别是搜查、拘留、扣押车辆、迁出房屋等类型案件,要分别登记造册,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将每月听取各单位、各承办人会战情况汇报,并进行指导、检查、督办。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底)。各执行单位和承办人要对“执行双百会战”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报送领导小组,迎接验收。对在“执行双百会战”活动中,纪律严明、作风优良、担当负责、成绩显著的单位和干警予以表彰,并纳入年底评先表模的重要依据。
四、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汪明任组长,副院长王传金、叶荣刚、钟守谦、王明强、执行局局长谭平任副组长,副局长赵杰、余雄和执行一庭、执行二庭、综合科、宣调科、司法行政科、漳河、子陵、栗溪法庭负责人为成员的 “执行双百会战”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执行局长谭平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个活动的日常协调工作。
2.严明工作纪律。各参战单位、承办人要服从“执行双百会战”执行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安排,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到执行工作日有安排、周有汇报、月有小结,既要文明规范执行,又要用足用活法律赋予的一切措施,杜绝因执行而引起的群体上访事件,确保这次活动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高度统一。
3.强化执行举措。结合当前执行工作中的不足,突出抓好五项工作:一是发布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通告;二是恢复中天街电子显示屏老赖头像曝光台;三是召开被执行人大会,会上当场拘留一批;四是开展“四集中”执行活动,即集中大搜查、大拘留、大迁出、大扣押;五是完善拒执罪追究联动机制和程序,加大拒执罪追究力度,力争做到惩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
4.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广泛宣传基本解决执行难精神及重点目标,抓好正反典型案例的宣传,营造良好的执行环境,努力实现执行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5.完善规章制度。要以这次“执行双百会战”为契机,切实加强执行工作的各项管理,抓紧制定和完善案件节点管理、失信被执行人发布、执行款物收取与发放、终本案件、结案归档等五个执行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让执行工作步入“公正、规范、高效、廉洁”的轨道。
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
2017年6月2日
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办公室 2017年6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