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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二O一O年)

作者: 本院   发布时间: 2012-10-24 15:33:00

   

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院长    官昌清

201133在荆门市东宝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东宝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0年,我院在区委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支持和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的工作指导思想,积极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全面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发挥审判职能,着力化解社会矛盾

人民法院审判执行每一起案件都是一个化解社会矛盾的过程。我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全年共受理各类审判、执行案件1648件,结案1614件,结案率为97.9%,比上年提高2.31%,再创历史新高。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78273 人,审结 177272人,结案率为99.4%。共判处发生法律效力的罪犯 222人,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6人,510年有期徒刑 20人,5年以下有期徒刑180人,判处拘役4人,管制 6人,单处罚金3人,有罪免予刑事处罚3人。严厉打击了严重刑事犯罪,维护了辖区社会稳定。与此同时,加大了打击经济领域犯罪和职务犯罪力度,全年共审结各类经济犯罪案件2022人,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在刑事审判工作中,我院认真贯彻最高法院量刑规范化指导意见,严格执行“宽严相济”、“惩办与教育相结合”的刑事政策,慎重而稳妥的审理好每一件案件。2010年,区检察院提请市检察院抗诉45人,市检察院支持22人,撤回抗诉23人。经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维持我院判决11人,还有11人正在审理中,从而保证了法律的正确实施。

()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促进经济发展。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103件,审结1090件,结案率为98.8%。在民商事审判中,我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始终把调解贯穿于审判全过程,做到全员调、全程调,经调解结案和当事人自动撤诉的案件904件,调撤率为82.9%,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围绕保障和服务民生,认真审理婚姻家庭、民间借贷、损害赔偿以及医患纠纷、劳动争议、房地产开发等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妥善处理涉及企业改制、租赁、承包、金融、买卖合同等纠纷案件,维护诚实守信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为经济健康快速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切实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密切“官民”关系。坚持既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监督支持依法行政,积极构建和谐的“官民”关系。全年共审理行政诉讼案件19件,结案17件,结案率为89.4%。一是强化司法审查对行政执法的监督作用。通过提出司法建议、举办联席会议等形式与市、区各行政机关实行情况互通,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全年共通过协调机制促使原告撤诉8件,判决撤销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4件。二是做好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工作。把执行和解贯穿于执行工作全过程,努力寻求公权和私权的平衡点,采取以劝促和、以情促和、以巧促和等方法,促使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全年共办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1件,执结率为100%,其中和解执行率为73%,从而既支持了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工作,又化解了“官民”矛盾,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妥善处置群体性诉讼案件。如林权改革、土地承包等案件,由于政策性强、时间跨度长、涉及人数多等因素,案情复杂,处理难度大。对此,我们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使一个个难案得到妥善解决,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全力破解“执行难”,实现胜诉权益。“执行难”是长期困扰人民法院工作的老大难问题。去年,我院下定决心,多措并举,全力破解“执行难”。通过开展“金融案件执行双百大会战”、“争创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等活动,进一步巩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成果。加大执行规范化建设力度,从立案、执行准备与实施、财产调查、执行听证、执行异议和复议的审查处理、执行款物管理等环节,进行严格监督和管理。进一步规范执行程序,严格实行审批制度,防止执行权的滥用。创新执行方法,讲究执行艺术,加大执行和解力度,依法实施强制执行措施,形成了强大的执行攻势,执行了一大批积案和难案。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337件,执结319(含中止案件),执结率为94.6%,执结标的额为1161.94万元。

()深入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及其他社会管理方面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加强少年法庭建设,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9人。对判处缓刑、管制的罪犯签发“院长监管令”,配合社区矫正,促其悔过自新,重新回归社会。广泛开展送法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活动,增强了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通过以案说法、庭审直播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全年被各类新闻媒体采用稿件404篇,其中国家级7篇、省级91篇、市级306篇,为推进“平安东宝”建设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创新工作机制,积极促进司法公正高效

创新是推动审判工作发展的动力。2002年以来,我院坚持工作创新,先后推出“八大”创新举措,使法院工作充满了生机与活力,促进了法院工作跨跃式发展。2010年,我院着重在审判管理、审判业务操作、审判激励机制等三项工作中进行了改革,使案件质量得到明显提高,连续三年实现了“三降三升”,即改判发还率下降、再审案件下降、涉诉信访件下降、结案率上升、上诉案件维持率上升、调解率上升的良好态势。2010527,在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上,我院案件质量管理工作专题报告获得高票通过。

()完善审判管理制度。加强法院内部的审判管理,是提高案件质量、实现公正与效率的重要途径。一是健全案件质量监督检查制度。选调业务骨干充实审监庭力量,做好案件管理基础工作,严格审限跟踪管理,着力解决超审限问题。扎实开展案件评查,所有裁判文书在发出之前,必须经案件质量管理办公室评查签字,从源头预防“瑕疵”案件的发生。二是严格案件审查把关制度。充分发挥合议庭、审委会作用,强化院长、庭长的管理职责,把好案件事实证据关、合议关和审核关,实行承办人、合议庭、庭长和分管院长层层把关制。三是建立案件风险评估防范制度。对于部分疑难复杂、群体诉讼执行案件以及当事人双方矛盾较大、情绪激化的案件,由承办人认真填写《案件风险评估表》,针对在案件审理、执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分析、预测,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预案,尽力将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如我院在审理“8.30”特大交通事故肇事案件中,针对该案涉及受害人多,且受害家属多次围堵荆门市政府和高速公路的情况,及时进行风险评估,院领导多次与钟祥市委和旧口镇党委、政府进行沟通协商,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将各项稳控工作提前做到位,从而避免了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发生过激行为,使一起可能引发越级上访的案件得以妥善处理。随着审判管理制度的不断健全完善,审判质量和效率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加强审判业务信息化管理。随着电子信息化的发展,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成为促进司法公正高效的必然选择。根据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自2011年元月1日起,必须实行网上办公和审判业务信息化管理。为全面提高我院审判业务管理信息化水平,我院坚持“软硬两手抓”,使全院审判业务管理顺利实现了由“人工手写”向“电子智能化”的转变,开创了全院信息化建设的新局面。一是抓全员计算机操作技术培训。先后邀请南京通达海公司3名技术人员到我院举办计算机操作培训3场次,干警培训面达到100%。目前,全院干警基本上能熟练的利用计算机进行办公。二是抓硬件设施的配备。在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为审判一线的工作人员配备了必需的电脑,建起了电子阅览图书室,开通了法院系统三级专网视频、局域网和东宝区人民法院门户网站,为实现法院信息资源共享,加快全院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进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实施审判激励新机制。一是在考评方式上求实。进一步完善了《千分制目标管理考核办法》,通过对“十率”指标的考评,把“案结事了人和”作为综合评价法官工作业绩的重要标准,体现了多办案与办好案的双项工作要求。二是在激励手段上求新。对工作优秀的干警在学习研修、考察交流、岗位培训等方面优先安排,在立功受奖、晋职晋级、评优表模等方面优先推荐,形成了立体化的激励体系,满足了法官多元化的需求。三是在活动载体上求活。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实行“重心”下移,鼓励干警安心扎根基层工作。开展为期三个半月的“审判执行和信访化解百日大会战”,突击解决了一批积案和信访难案。广泛深入地开展争当“办案能手”、“执行能手”和“调解能手”活动,涌现出了一批办案标兵,其中城区法庭副庭长李莉被评为全国“办案标兵”,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表彰,这是我院建院以来,也是全市法院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先进代表。

三、转变审判作风,认真落实司法为民各项措施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人民法院永恒的工作主题。2010年,我院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努力把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自觉服务经济建设。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竭力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一是围绕“东宝工业园”建设,及时研究出台了七条服务措施,积极参与一些重大建设项目的协调和拆迁工作,并选派资深法官全程予以法律指导和服务。二是由院领导带队,深入到辖区的中央、省、市、区属重点企业走访调研,听取意见和建议,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如金龙泉集团公司因劳资纠纷,使企业生产经营一度受到严重影响,我院主要领导带领有关庭室负责人及时和该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座谈,共商解决办法,使矛盾得到及时化解,受到市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三是对企业债权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三优先”服务措施,共依法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846万元,增强了企业发展后劲。四是努力为群众办实事。积极开展院村共建,为新农村建设联系点的经济发展出谋献策,争取电力部门的支持,进行农村电网改造,改善用电条件;组织机关党员与农村党员结对帮扶,密切法官同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提高法官司法为民的自觉性。

()全面落实便民利民措施。以开展“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活动为契机,着力改善立案信访窗口的软硬件设施,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服务功能、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按照“三室一厅”的布局,设立了诉前调解室、天平热线室、信访接待室和立案大厅。在大厅内,设置了便民书写桌椅、纸笔、老花镜、饮水机和电子屏查询机,开设了“优先服务窗口”,设置了残疾人通道,还印制了《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案件流程》、《起诉书样式》、《司法救助规定》、《民事和行政诉讼指南》、《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等六种便民小册子,做到“上架、上网、上墙”,方便群众诉讼。大力推行巡回审判活动,以基层法庭为主体,组织法官深入到边远山区、库区和交通不便的农村,选择赡养、邻里纠纷等一些典型案件巡回开庭42次,既体现了司法人文关怀,又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全年共为45名困难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用20.1万元。2010825,全市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工作现场会在我院召开,省、市法院领导对我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工作的主要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全力抓好涉诉信访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政法委关于开展“集中清理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活动要求,我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通过实行“三包一”包保责任制,推行带案下访、巡回接访、预约接访、源头预防制度,主动与党委、人大和政府相关部门协调配合,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信访工作的长效机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年共清理排查涉诉信访案件25件,同比下降12%,现已化解24件,化解率为96%,受到了省委政法委、省高院和市中院的充分肯定。

四、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法官能力素质

提高司法效率,实现司法公正,必须要有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一年来,我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从严治院,法官能力素质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加强思想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广大干警的政治素质。深入开展“当法官好,当好法官”、“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一系列主题实践活动。坚持把审判执行工作的质量与效率、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特别是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作为办案的最高水平和检验“好法官”的最终标准,着力解决不适应、不符合司法核心价值观的突出问题。加强党建工作,努力实施“五个基本”建设提升工程,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极大调动了广大干警的工作积极性,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我院被评为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胜单位”、“市级文明单位”、“全省司法警察工作先进单位”、“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先进单位”和“湖北省2010年度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受到省委政法委的表彰。2010年,我院各项工作经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考核,综合得分在全市法院再次位居第一名,被评为全市先进法院。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一是强化教育培训。采取请进来教、送出去学、网络培训等方式,提高法官的专业素质。先后聘请5名法律专家来我院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计算机操作技术等内容进行讲授,选派13名同志参加上级法院和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业务知识培训。二是开展疑难案件研讨。由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组成疑难案件研讨小组,研讨各类疑难案件87件,为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和研究审判工作提供理论支持。三是组织岗位大练兵。通过开展法官庭审竞赛、书记员技能竞赛、裁判文书评比和司法警察大比武等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警的学习研究能力、法律适用能力、庭审驾驭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以及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推行“十个全覆盖”工作,大力开展腐败风险预警防控体系建设,建立能够提前发现、有效预防、及时化解腐败风险的长效机制。强化“一岗双责”,开展经常性的廉政教育,建立干警执法执纪档案,继续实行执法执纪监督员制度,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实行全方位监督,确保公正、廉洁、高效司法。自2002年新一届领导班子组建以来,我院连续9年实现了无重大责任事故、无冤假错案、无干警违纪违法受到追究的“三无”目标。

()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建立法官图书室、电子阅览室、法官荣誉室、法官健身中心、廉政文化室和党员活动室,尽力满足法官文化生活需求。成功举办了第五届“城区法院系统联欢晚会”。成立了法官篮球队、乒乓球队以及象棋队、羽毛球队,先后与东宝供电公司、东宝公安分局、金龙泉集团公司、市武警消防支队等单位联合举办篮球赛、乒乓球赛等各种文体活动5次,丰富了法官的业余文化生活。在办公和审判场所的内墙、楼道上,悬挂名言警句、法言法语,增强了法院文化底蕴,对全体干警起到激励、约束、凝聚和导向作用,营造了健康、积极、向上的法院文化氛围。

五、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是做好法院工作的重要保证。一是坚持工作汇报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争取区委、人大、政府和政协对法院工作的领导、重视、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从而推动法院工作的科学发展。二是加强与人大代表、执法执纪监督员的联系。通过寄送《东宝法院简报》、走访人大代表、邀请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和人大代表参加庭审观摩、召开执法执纪监督员座谈会等形式,征求意见,改进工作。三是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在区委、区人大的重视、支持下,会同区司法局完成了人民陪审员换届工作。四是加强督办工作。全年共办理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信访件、重要事项和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18件,办理党委和上级法院交办、转办的案件和事项22件,均做到了高度重视,认真办理,及时回复。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法院涉诉信访化解任务更加繁重;“执行难”问题仍然存在;力量与任务不相适应的矛盾日趋突出;法官的司法能力还有待提高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加以改进和解决。

各位代表:

2011年是实现“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院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法院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坚定不移地抓好执法办案这个第一要务,坚定不移地抓好队伍建设这个根本,坚定不移地抓好服务中心工作这个大局,坚定不移地抓好科技强院这个重点,为构建和谐东宝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院将着重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围绕工作大局,坚持能动司法。进一步强化能动司法理念,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完善能动司法的功能与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继续围绕服务和改善民生,认真审理好民间借贷、损害赔偿以及教育、医疗、住房、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等案件,妥善审理涉农案件,为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完善行政审判协调方式化解纠纷的工作机制。加快推进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围绕群众需求,强化司法为民。要带着深厚感情,服务“三农”,关注民生。深入开展基层走访活动,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群众要求,时刻把群众冷暖挂在心上,以群众看得见、听得懂、感受得到的方式保障司法公正。注重发挥好人民法庭的前沿作用,改善基层法庭基础条件,更好地方便群众诉讼。进一步强化“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理念,积极推动大调解格局,努力提高调解结案率、自动履行率和服判息诉率,让每位法官都成为做群众工作的行家里手,把司法过程变成做群众工作、为人民服务的过程。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工作,落实院领导和审委会委员定期接访和带案下访、巡回接访等制度,多措并举,努力化解涉诉信访案件。

()围绕提高素质,加强党建工作。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认真落实“创先争优”及“五个基本”建设提升工程的活动要求,积极探索党的建设、队伍建设与执法办案相互促进的规律和途径,发挥党建工作对法院工作的推动和保障作用。全面加强法院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法院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围绕公正高效,深入改革创新。深入开展“审判管理年”活动,努力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加强量刑规范化、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审务公开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大力推进“阳光司法”,促进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提高。强化内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积极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的精神,按照区“十二五”规划所确定的奋斗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团结奋进,努力拼搏,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全面进步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