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审务公开 >> 规章制度

干警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作者: 本院   发布时间: 2012-08-02 15:20:00

   

为了加强干警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干警政治理论素质,使我院政治理论学习经常性、系统化、规范化,特制定如下学习制度。

一、干警政治理论学习主要是开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学习党的基础知识、党规、党纪,学习上级文件及当前时事政治等内容。

二、在政治理论学习中,院里成立党组中心学习小组,各支部和庭室相应成立学习小组,实行支部书记、庭长负责制,负责组织召集,并安排专人做好学习记录。

三、每周三晚为全院干警政治理论学习日。原则上院组织集中学习每月二次,以支部集中学习一次,以庭室集中学习一次。院中心学习小组学习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四、政治理论学习采取全院集中学与分散到庭学相结合、学习与讨论相结合、全面学习与重点学相结合、读与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政治理论集中学习时实行考勤制,以支部或庭室为单位学习时,由各支部书记及庭室负责人负责考勤,院政治处进行不定时的抽查和检查,对迟到、早退及缺席者每季度进行一次通报。

六、对干警政治理论学习实行考试考评制。每半年对半年中所学的理论知识进行一次测试,年终由庭室及个人写出理论学习小结。有关学习情况将作为院党组对各庭、室、科、队、处目标考核的内容之一,对个人与年终评先评优相结合。

七、政治理论学习要做到六有,即有学习资料、有考勤记录、有学习专栏、有学习笔记、有学习心得、有考核记录,对个人学习笔记及学习心得每半年检查一次,对各支部及庭室科队处的学习记录则在年终时交院政治处收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