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法院文化 >> 法官风采

忠于法律 倾心为民

——记全国“办案标兵”、 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赵香平
作者: 本院   发布时间: 2013-04-15 08:58:00

   

赵香平同志生于197211月,19967月参加工作,2005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该同志自1996年参加法院工作以来,立足本职、无私奉献,公正司法、倾心为民,脚踏实地的履行了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在平凡的岗位上取得了突出的工作成绩。尤其是她从事民事审判四年来,年年被评为全院办案能手先进工作者、多次被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法官”、“办案能手”,先后被省政法委表彰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干警”。2013年初,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办案标兵”

2010年以来,赵香平共办理民商事审判案件694件,其中承办民商事案件326件(201095件、2011123件、201215月份108件),参与审理民商事案件368件,连续三年的办案数量在全院名列前矛。尽管她所办理的案件大多数属于争议很大、法律关系复杂、事实证据及处理难度很大的医患纠纷、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等疑难复杂案件,但由于她程序上注重公正,实体上注重辩法析法,所办理的案件无一件瘕疵案件,无一件涉诉信访案件,无一件超审限案件。

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赵香平同志拥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自己严格要求,为人谦虚谨慎,无论在那个部门,那个岗位,始终能够做到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该同志于1996年分配到法院工作以来,先后在执行局、民一庭等部门工作。2008年从执行庭调到民一庭工作,面对类型繁多、案情复杂的民事案件,她不断摸索、积累审判经验,在琐碎的工作中默默无闻地贡献自己的青春。每一天,她总是单位里最先来上班的几位同志之一。刚到民庭的第一年,她经常因书写审判文书、学习业务知识、摸索审判经验而加班加点。工作虽苦虽累,甚至经常遭受委屈,但她从不埋怨,总是全心全意投入工作。

对法律负责,对当事人负责是赵香平同志一直以来的工作态度,当书记员时如此,当法官后更是如此。追求程序公正和实体正义的统一、追求个案公正和社会公正的统一,贯穿于她审理每一宗案件的全过程。多年来,她始终要求自己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做一名清正廉洁和人民信赖的好法官。她个人主审的案件没有一件因自身主观原因造成裁判不公或当事人上访,出色地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了法院公正形象、维护了社会正义。从事法律工作近二十年,从无当事人反映她在执法过程中有任何违法违纪现象。

调判结合,注重效果

赵香平同志认为,审理案件要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关键就是要通过审判为当事人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做到案结事了。因此,在每一件案件审理过程中,她总是耐心细致、不厌其烦地组织当事人调解,积极地引导当事人用信任的方式解决纠纷。“重于疏导,变逆为顺,及时高处,快速结案”是她的调解原则。2012年,她审理的原告刘某某与被告陈某某健康权纠纷一案,原、被告既是领居关系又是叔媳关系,但二家因家庭琐事一直摩擦不断,原告刘某某还是癌症患者。2012212日,原、被告因砍材发生争执,被告踢了原告胸部一脚,致原告软组织受伤,双方为此引起纠纷并诉至本院。该案庭审结束时已是下午五点,面对委屈伤心、泪水涟涟而又脾气暴躁的原告,赵香平和她交心谈心,站在一个病人的角度和她分析交谈关于保持一个平常心对于一个患者的重要性。经过半个小时的交流,原告的心情终于平静下来。赵香平又从法律的角度分析告知她,哪些诉讼请求可以得到法院支持,哪些诉讼请求于法无据不能支持。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耐心劝说,原告终于作出让步,同意调解。此时虽然时间已晚,但为了抓住时机妥善化解矛盾,赵香平又及时联系被告及代理人再次返回法院,通过对被告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成功说服了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并督促被告当晚将赔偿款履行到位。在平时的审判工作中,她始终要求自己将调解贯穿于整个审判过程中,庭前调、庭审调、庭后调,不放过任何可以调解的机会。2011年,她共调解结案63件,调撤率达到50%

案件久拖不决,是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焦点问题,有的案件久调不决会影响当事人对法院的信任度,从而造成当事人和群众的不满。对于这些没调解可能的案案,她总是当判则判,从未有超审限的现象。对于原、被告争议较大的案件,她总是要求自己在庭审后七个工作日内写出判决文书。比如她处理的一件医疗纠纷案件,因原告年幼,该案因历经一审、上诉又发还,仍未得到解决,其家人情绪激动,几年来多次到区、市、省各级部门上访,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接手该案后,她多次耐心细致接待原告家属,劝说其要相信法律,遵守程序,最后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及时下判,得到了省高院的维持。原告家人激动的说,“我们永远都会感谢你”!为了感谢赵香平,原告家人专门给她送来自己家种的花生,她推辞再三不得已收下后,转身将100元钱请原告随行的同伴转交原告家人。因为她自己来自农村,理解老百姓的艰难和朴实,只要公正执法,也许仅仅是为老百姓做了一些微不足道的事情,老百姓都会感激不尽。更重要的是她知道,她所做一切只不过是作为一名法官应尽的职责而已!

耐心接待,倾心化解

平等对待每位当事人,是赵香平在追求司法公正过程中始终恪守的原则。她认为,虽然自己天天面对的是当事人,但也许有的当事人一辈子只会来一次法院,不能因自己的言行不当给当事人造成对法院不好的印象。她常说,对待当事人要学会换位思考,理解他们的心情,耐心倾听他们的诉说,不理不睬、态度蛮横,必然会导致当事人对法官公正性产生质疑,对影响法院和法官的社会公信度。因此,对待前来了解案件情况、咨询法律问题的每一位当事人或来访群众,不管来自什么地方,从事什么职业,她都一视同仁,热情接待。不论案件大小,案情难易,她都以高度负责、耐心细致的态度,认认真真地审理每一起案件,平等对待每一名来访者。只要跟她打过交道的当事人,都说她平易近人,值得信任。

东宝区法院位于荆门市中心城区,居住人口较多,社会矛盾复杂多样,信访形势比较严峻,涉诉信访压力较大。赵香平深知任何一个民事案件得不到公正及时的处理,都可能带来涉诉信访的隐患。为此,她坚持做到防范于未然,凡是经过阅卷、调解,发现当事人有信访缠诉的苗头,就会热心、耐心、细心的做好思想工作,化解了当事人的各种不良情绪,使信访消灭在萌芽状态。多年来,她主审的民事案件无一当事人上访和缠诉。2011年,她审理的原告曹某与被告赵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被告在2001年建房时以承工不包料的形式发包给原告,原告诉称工作19天却至今未拿到475元工钱,但却不能提交证据证明其工作时间。10年来,原、被告为此事多次打架,经过劳动部门和公安部门处理均无果。原告因没有文化不懂得收集证据,10年来到法院起诉过3次,后因各种原因撤诉。2011年再次起诉后,案件分到了赵香平手里。她先后5次找来原、被告双方做调解和说服工作,但原告声称拿不到工钱这一辈子都不会罢休,宁愿不工作不生活也要争这口气,被告扬言不该给的钱一分钱也不会给。如果是其他案件,也许可以一判了之,但这样固执的原、被告,案件判决后又会是一个无休止的上访案件。看到原告年过五十,为了475元而折腾了10年,赵香平深深理解了一个普通老百姓的不甘和无奈。在又一次接待原告时,她再一次和他交心谈心,对他多年来的奔走表示理解,同时耐心向他解释法院判案只能依靠证据。她的付出,终于化解了原告心头积压了十年的怨恨,最终自愿申请撤诉,并书面表示以后再不起诉。

在工作之余,赵香平从不放松自己的学习和提高。她深知德高为师、学高为范的道理,因为法院的审判工作仅凭埋头苦干是远远不能适应时代发展和工作需要的,要实现司法公正,除了要有一颗公正的心,还要有过硬的法学理论水平。她始终坚持勤学习、勤思考、勤调查、勤总结。平时除了尽可能的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外,对于出现的新型疑难案件,她注意搜集信息查找资料,与庭里的同事共同探讨解决,不断提升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多年来,赵香平积极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以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实际行动,展现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亮丽形象!(图为赵香平同志工作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