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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入社区、乡村 等基层组织的实施方案

作者: 本院   发布时间: 2021-10-26 10:02:21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手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15]60号),《荆门市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荆政法[2019]18号)等文件精神,目前荆门市已逐步健全分层递进、街接配套的纠纷解决体系,建成了市—县一乡镇—社区、村委会的完整调解机制,初步实现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加快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基层使用,真正实现调解平台进社区、进网格、进乡村,提高调解工作效率,根据本院的实际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诉源治理机制,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解纷需求。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优化调解工作,规范联动机制,推动诉调对接,使人民调解线上、线下双启动,促进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与审判执行工作顺畅街接和高效运转,实现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使用调解平台的效率,并提倡在线调解、在线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在线立案,快速确认,推动调解组织全覆盖,提升诉前调解吸引力和有效性。

三、工作措施

1、建立对接机制。目前,按照判门市东宝区政法委《东宝区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东宝区各街道、乡镇、社区、村委会均建立了调解点,有调解员,并受各街道、各所属街办、乡镇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管理。本院已与荆门市矛盾纠纷化解中心、东宝区矛盾纠纷化解中心以及牌楼镇人民调解中心、子陵镇人民调解中心等所有辖区法院的各调解中心签订委托调解协议。东宝区泉口街办、龙泉街办所属各社区的各类纠纷由本院立案庭负责统一推送委托调解,子陵法庭、漳河法庭、粟溪法庭所管辖区域的各乡镇、村委会的各类纠纷,由各法庭负责与各村委会调解员对接,统一推送委托调解。

2、调解工作流程。法院可以根据实际调解案件需要,实行线下或线上推送。线下推送调解工作流程:做好案件材料的登记—移交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功的告知法院—由调解中心装订保管—调解不成功的案件,及时退回法院及时立案。

线上推送调解流程:将案件推送至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根据纠纷类型通过平台向对应单位的调解组织委派调解案件—调解组织及调解员登录在线调解平台接受委派一开展诉前调解工作,调解过程可以用远程视频调解—调解完成后将调解结果录入平台,并将调解信息回传至人民法院。调解成功的案件,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在线签订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可就调解协议共同申请在线司法确认或出具调解书。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在线调解乎台对调解协议进行在线司法确认或立案后出具调解书。在线下调解的案件,应当在调解平台进行录入流转。未调解成功的案件,由人民法院依据法律规定进行立案或继续审理。

3、强化诉调联动机制。人民法院与各调解委员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协作,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決问题,讨论解決在线调解中遇到的各类法律问题和平台使用问题,联合对调解员开展调解平台操作培训。

4、定期通报调解成效。每年年底对机关立案庭和法庭的调解推送、指导调解情况、调解成功率等工作进行总结,对成绩显著的庭室子以褒奖,以切实加强调解平台进社区、进网格、进乡村取得实效。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