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宝区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措施实效果好
东宝区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措施实效果好
今年以来,我院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审判员、调解员、联络员、监督员”作用,凡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时均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283件,陪审率达到100%,有力推动了司法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此项工作走在全市法院前列。
一是选任渠道广。我院积极配合人大及司法行政部门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严格选录标准和资格审查,通过公开招录、单位推荐、个人自荐等形式,注重吸收机关、学校、企业、社区等社会各阶层人员充实人民陪审员队伍。目前,我院人民陪审员队伍已达30人,这些人员社会阅历深,工作经验足,综合素质好,胜任工作快。
二是规范管理严。我院成立了人民陪审员工作指导专门机构,并设立了专门的管理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制定了人民陪审员参与诉讼申请表、参加庭审通知书、履职情况表,建立了人民陪审员工作台账,强化了人民陪审员的日常工作管理,将其履职情况作为年终考核奖优罚劣的依据。
三是陪审保障实。我院明确了人民陪审员集中管理、随机抽取的使用原则,规定凡是属于重大敏感、有信访隐患的审判、执行和听证案件以及我院开展的重要活动,一律邀请人民陪审员全程参与。对案情特殊和专业性较强的案件,实行个别指定。试行当事人自行选择人民陪审员机制,保障人民陪审员的合理使用。加强了人民陪审员阵地建设,落实了专门的工作经费和场所,配置了办公电脑和桌椅,调动其陪审工作积极性。
四是业务培训多。我院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业务学习指导,将人民陪审员培训工作纳入法院年度教育学习计划,通过举行岗前履职培训、定期集中授课、组织庭审观摩、开展座谈交流和读书论坛等方式,实现其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廉政素质的提升,增强履职能力。
五是作用发挥好。我院人民陪审员来自不同岗位,他们利用专业领域的特长,与法官实现优势互补,促进了案件公开、公平、公正处理。特别是人民陪审员社会普通成员的身份背景,有利于当事人在心理上认同和接受法院的裁判,提升司法公信力。同时,我院通过新闻媒体对当事人满意度高的人民陪审员进行广泛宣传,争取社会公众对我院人民陪审员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增强法院工作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