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款“拖延症”还得这样治!
“法官,我们请求申请与原告公司进行调解,愿意分三期尽快偿还货款,请求法院能解封我们的账户。”
“好的,我马上来跟原告公司联系。”
近日,东宝法院子陵法庭通过“保全+调解”方式,16天高效化解了一起涉企的买卖合同纠纷,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尽可能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获得双方企业一致好评。
被告某劳务有限公司因其承接的某项目劳务分包工程向原告某环保建材有限公司采购干混砂浆,双方签订销售合同,约定总货款为90万余元。原告按照合同要求向被告履行供货义务,然项目完工后,被告仅支付原告货款6万元,剩余货款84万余元一直未给付,原告多次催要未果后提起诉讼。
受理案件后,原告公司随即向子陵法庭申请了诉讼保全,要求冻结被告账户。子陵法庭审查原告公司递交的申请后启动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通过综合研判,发现原告公司目前缺乏现金流,急需追回货款维持公司运转,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有利于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保全裁定实施后,被告主动联系子陵法庭要求调解该案。考虑到案涉当事人均为企业,为推进矛盾纠纷妥善解决,最大程度降低双方诉累和负担,在征得原告公司同意后,子陵法庭立即组织双方到法庭进行调解。
经过耐心疏导和释法明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公司承诺分三期支付剩余的货款。随后原告公司也向子陵法庭提交了解除保全申请,纠纷得以化解。目前双方正在按照调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
每一个涉企案件都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试金石。东宝法院积极采用“以保促调”方式,将保全“硬措施”与调解“柔手段”结合,刚柔并济,高效妥善化解了涉企纠纷,切实为企业发展提供了法治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