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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群星到我院调研指导工作

作者: 本院   发布时间: 2015-05-18 09:03:14

5月14日下午,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群星一行莅临院调研指导工作,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华,副院长王源渊及审管办负责人陪同调研院班子成员和部分业务庭室负责人、青年法官参加座谈会。

院长罗勇汇报院关于建立和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工作情况后,市中院陈华院长介绍了荆门法院在落实主审法官责任制改革方面的安排部署,并指出东宝法院及其所属城区法庭为全市落实主审法官责任制试点单位。近年来,院认真贯彻落实司法改革精神,大胆探索审判管理新思路、新手段,有关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及案件质询工作受到最高院、省高院的认可,其工作经验被转发推广。李群星副院长边听汇报,边详细了解了院当庭裁判、案件质询、主审法官联席会等工作,并给予了充分肯定。随后,李群星副院长听取了参加座谈会人员关于司法改革的一些意见和建议。

针对如何落实好司法责任制,李群星副院长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做好主审法官的选任工作,把具有较强审判业务能力和水平,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进取精神的高素质法官选任到主审法官这一重要岗位上来,让有能力的人承担责任,胜任岗位;二是要落实好 “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精神,减少层级审批,真正还权于主审法官、合议庭;三是要加强监督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评价、质询、问责等相应制度,强化法官责任意识,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四是建立法官职业保障,实现法官责权利统一,激发法官办案积极性和职业尊崇感。同时,他希望荆门两级法院在司法改革中大胆探索,为促进全省司法改革顺利推进提供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