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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扫黑除恶故事汇(十四)|非法拆迁、欺压群众,恶势力犯罪团伙被判刑

作者: 本院   发布时间: 2025-08-21 09:12:19

专栏语:重拳扫黑恶,铁腕护民生。平安法治荆门推出扫黑除恶系列故事,揭露黑恶势力的罪恶行径,以案释法,弘扬正气,传递法治力量,共建平安荆门。

孔某银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2012年至2018年间,孔某银发觉正规拆迁不赚钱,便网罗了一批牢释人员及社会闲散人员,对拆迁范围内的群众采取威逼利诱和“软暴力”手段,迫使拆迁户答应拆迁条件。为达到迅速完成拆迁“任务”,有组织地实施了多起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自此,以孔某银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基本形成。

  孔某银等人,利用其合法的拆迁公司和有关公职人员作保护,采取威逼、纠缠、持续滋扰等软暴力手段对付拆迁户,肆意欺压群众,在沙洋县、掇刀区、屈家岭管理区等处承揽拆迁工程项目60余个,非法获取大量经济利益,严重扰乱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孔某银将收入的一部分资金供其个人日常消费挥霍,购置不动产、高档小车等;一部分资金用于为该集团成员发放工资、奖金,安排食宿,购买专用车辆、安全帽,组织旅游、聚餐等,为维系该犯罪集团的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保障。

  该犯罪集团内部有明确的层级,有明确的组织纪律。孔某银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领导作用,系该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刘某荣、刘某利,负责指挥、参与实施具体的违法犯罪行为,是该集团的重要成员。邓某平等人多次参与违法犯罪活动,为该集团的一般成员。

  2019年5月27日,荆门市公安局将“孔某银等人涉嫌的违法犯罪案件”指定京山市公安局管辖,京山市公安局于2019年7月9日立案侦查。在抓获该犯罪集团16名成员后,破获故意伤害、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寻衅滋事等刑事案件5起,违法案件9起。2020年9月15日京山市人民法院对该犯罪集团16名成员依法予以宣判,判处主犯孔某银有期徒刑4年,其他成员分别被判处8个月至三年不等的刑期。

  本案没收非法所得及判处罚金共计1155.14万元。 本案中多名公职人员被纪委监委立案调查,其中党纪政务处分3人,组织处理5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这起案件的成功侦破,离不开广大群众的支持与配合。部分受害群众在警方的鼓励下,放下顾虑,主动提供线索,为案件成功办理提供了重要帮助。在此,我们向所有勇于举报黑恶势力的群众致以最诚挚的感谢,正是你们的勇敢发声,让违法犯罪分子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