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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宝法院公开审理荆门市首例代替考试案件

作者: 本院   发布时间: 2017-08-24 17:5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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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上午,荆门市首例代替考试案件在东宝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两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

被告人雷某某为枣阳人,2011年前曾在农村经营个体诊所,后因其没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而被有关部门要求停业。因为没有找到合适工作,雷某某就想通过考试取得医师资格证后,继续经营诊所。2016年8月,雷某某联系在枣阳市某医院上班的医生被告人程某,请其代替自己参加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并承诺事后给予好处,程某同意。2016年9月24日上午9时30分,程某利用伪造的身份证和准考证,代替雷某某进入到荆门市某中学设立的“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考场参加考试时,被监考人员现场查获。2016年9月27日,雷某某主动到荆门市公安局东宝分局龙泉派出所投案。2017年8月7日,东宝区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过程中,两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十分后悔,希望法庭从轻处罚。该案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