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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故事汇(二十五) | 铁腕强力扫黑恶,消除病灶护土壤

作者: 本院   发布时间: 2025-05-08 12:29:29

  他们,冲锋在扫黑除恶的第一线;他们,用使命守护一方安宁;他们,用正义驱散黑暗的阴霾。他们是普通人,但却昼夜奋战在扫黑除恶战场,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责任担当,书写了荆门扫黑除恶斗争中浓墨重彩的一笔。《扫黑除恶故事汇》由荆门市扫黑办特约播出,为您讲述先进事迹。今天为您讲述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李宁的故事。

      李宁,女,生于1971年6月,中共党员,2014年至今任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是东宝法院刑庭扫黑除恶专项审判团队成员。

  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李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认真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规政策。同时,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贯彻落实扫黑除恶路线、方针、政策,带头遵纪守法,工作任劳任怨,积极参加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业务上,李宁作为一名刑事法官,勤于钻研,不断加强业务学习,积极参加省高院和最高院举办的各种业务培训,熟练掌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规定的核心要义,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法律素养、审判质效,为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尽职尽责。

  李宁忠于职守、爱岗敬业、脚踏实地、兢兢业业,服从工作安排,作为东宝区人民法院刑庭扫黑除恶专项审判团队成员,她积极参与会议讨论、案件研判。黄锡元、黄同林、黄春和等32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中,该案涉及被告人人数32人,共实施犯罪活动70起、违法活动38起,涉及罪名20个,卷宗材料近400本,案情重大复杂,证据材料繁杂且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庭审历时三天,她作为合议庭成员每日坚守审判台十五小时,顺利完成开庭审理工作,后又克服新冠病毒疫情影响,加班加点,工作任劳任怨,高效保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审判团队一起准确、及时地将案件审结。

  李宁还担任审判长,办理了陈险峰、赵宁波、杨风勤等11人犯寻衅滋事罪恶势力犯罪集团案。2020年5月6日受理立案后,她迅速送达相关文书,告知被告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法律规定,同年6月23日经远程视频公开开庭审理该案,11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同年7月20日对该案一审公开宣判,对11名被告人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至有期徒刑六个月不等刑罚,对各被告人违法所得予以追缴。11名被告人均表示服从一审判决,不上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为延伸审判职能,李宁针对该案发出司法建议书2份,并收到回复。

  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同时,普通刑事案件的审理工作也没有落下。2018年—2020年,李宁作为主审法官,共审理刑事案件246件,截至目前已审结239件。进入常态化阶段,2021年—2024年4月,李宁作为主审法官,共审理刑事案件322件,审结312件,为保障人民群众安危,维护一方平安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李宁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求真务实的举措推进单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踏踏实实的做人处事态度做好每一项工作,在平凡岗位上作出了自己应有的努力,是一名优秀的扫黑除恶工作践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