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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二OO五年)

作者: 本院   发布时间: 2012-10-24 15:34:00

   

东宝区人民法院院长    官昌清

2006315在东宝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2005年东宝区人民法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2005年,在区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我院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工作中心,认真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这一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指导方针,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全面履行审判职能,为构建和谐东宝提供司法保障

2005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872件,审结、执行1724件,结案率为92%。与上年相比受案下降6%,结案率上升2个百分点。

1、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

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99件,审结198件,结案率为99.4%,判处发生法律效力的罪犯309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5人,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不含十年)有期徒刑的24人,判处五年以下(不含五年)有期徒刑的223人,判处拘役11人,判处管制16人,单处罚金3人,免处12人,宣告无罪1人,检察院撤诉44人。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坚持依法严惩抢劫、抢夺、强奸、非法持有枪支、雇凶伤人、盗窃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暴力犯罪、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做到依法快审快结,及时宣判。如被告人樊海涛自20048月以来,先后在城区对三名妇女实施奸淫,并以暴力相威胁,抢劫他人财物,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我院依法对樊海涛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严惩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和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依法及时审理销售伪劣产品、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78人。判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010人。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是开展送法进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组织法官到南台社区、三三0水泥厂、姚河中小学等地开展了10多场次法制辅导讲课,受到了他们的热忱欢迎。二是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与未成年罪犯所在学校、家庭、社区、基层组织建立完善了帮教措施,充分体现了“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三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采取与新闻媒体合办专栏和专题节目等形式,以案释法,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四是积极参与“严打”、“平安创建”和“打黑除恶”专项活动,充分履行综治成员单位保一方平安的工作职责。五是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司法建议12条,起到了堵塞漏洞,减少犯罪的作用。

2、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986件,审结939件,结案率为95.2%,依法调节了各种社会、经济关系,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加强民事案件审理,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权利。共审理婚姻家庭、抚养、赡养、继承以及家庭财产分割等纠纷案件469件,依法保护了当事人特别是妇女、老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弘扬了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促进了社会的和谐进步。

加强商事案件的审理,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围绕市委和区委的工作中心,妥善处理企业改制破产、金融纠纷、企业承包、租赁、房地产等合同纠纷案件,帮助企业排忧解难,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如我院去年仅为葛洲坝水泥厂就追回货款3000余万元,为企业的生产和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通过审理民商事案件,平等保护了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了诚实信用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

3、依法开展行政审判工作,妥善处理“民告官”案件

全年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4件,审结14件;受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81件,执结167件。我们对《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后出现的新类型行政案件,依法履行司法审查职责,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在已审结的行政案件中,判决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接近受理行政案件的一半左右,行政审判环境有了一定程度改善,人民群众与政府之间的相互信任进一步增强。

4、强化审判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全年受理各类再审案件27件,按照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改判9件,维持原审判决7件,其他11件。我们对当事人长期上访、申诉、法院改判、发回重审案件以及人大、上级法院交办案件开展了专题研究,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促进了案件质量的提高,维护了司法公正。

5、加大执行力度,树立司法权威

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596件,执结484(含中止案件25),执结率达81.2%

改革执行体制。通过设置执行一庭、执行二庭和综合协调科,整合了执行力量,实行了执行异议裁决、执行措施实施、执行争议协调“三分立”,形成了分权制约机制,执行工作得到了进一步规范。

加强执行制度建设。为了规范和约束执行行为,提高执行效率,我们专门研究出台了执行合议制度、悬赏举报制度、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有效地调动了社会力量参与支持执行工作的积极性。同时,配合工商、税务、银行建立信誉档案,在荆门政府网站、荆门日报、荆门人民广播电台等多家媒体开辟了执行公告栏,公开曝光被执行人欠债情况,借助舆论力量,敦促其自动履行义务。

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在讲究执行艺术和方法,强调人性化执行的同时,我院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被执行人起到了一定的震慑和教育作用。如我院子陵法庭审理的两起赡养纠纷案件中,被告人罗某、张某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我院在多次做思想工作无效的情况下,依法对其采取拘留强制措施。拘留后的第五日,两被告均一次性履行了赡养义务,在当地引起极大反响。

二、加强审判方式改革,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改革创新是推动法院工作的动力和源泉。我院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按照审判工作规律,稳步推进和深化法院改革,努力建立公正、公开、廉洁、高效的审判工作机制。

1、完善新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弘扬司法民主。争取区委重视和区人大支持,分两批完成了15名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新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落实,对于弘扬司法民主,落实审判公开、提高司法效率发挥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2、加强疑难案件研讨。我院从佘祥林案中认真汲取教训,专门成立了疑难案件研讨组,由一名副院长牵头,从各业务庭抽调审判经验丰富的审判人员参加,对重大、疑难或合议庭意见不统一的案件,由疑难案件研讨组先行研究,提出意见后,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以力争把每件案件办成“铁案”。

3、试行签发“院长监管令”,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帮教。在推广“少年法庭”审判经验的基础上,我院在全省率先试行向未成年罪犯法定监护人签发“院长监管令”,强化未成年罪犯家庭的监管责任,取得了初步成效,受到了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4、积极推行诉讼调解和执行和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努力提高调解结案率和执行和解率,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我院调解和经调解撤诉案件达到326件,占结案数的26%。执行案件执行和解74件,执行和解率达15%

5、加强裁判文书改革。继续开展优秀裁判文书和最差裁判文书的评选活动,努力提高法律文书的质量。对裁判文书实行由承办人、庭长和分管院长三级负责制,凡发现有文字错漏、标点符号错误、引用法条不准等错误,在全院进行通报并逐级追究责任,有效提高了裁判文书质量。

6、开展案件质量评查。重新充实了评查办的力量,选派两名审判经验丰富的老同志负责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对评查出的质量问题定期通报,及时依法纠正,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内部。全年,共评查案件1325件,均为合格。

三、认真落实司法为民要求,进一步转变审判作风

1、加强和改进了信访工作。结合宣传学习《信访条例》,加强了立案庭、信访接待室和各审判业务庭与群众直接打交道的窗口部门的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了便民、利民、爱民的各项措施。研究制定了审判业务职责规范管理若干规定,明确了各业务部门的工作职责,做到了职责清楚,责任明确,任务到人,赏罚分明;继续实行“院长信访接待日”制度,每月15日由院领导亲自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当面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听证式接待,由案件双方当事人、承办人、庭长、分管院长参加,充分听取各方陈述,核对事实、证据,促进案件当事人服判息诉;对涉诉上访人员继续实行“三包一”的包保责任制,把矛盾和问题处理在基层,解决在萌芽。全院共接待群众来访1305人次,处理领导机关交办案件25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案件4件,全市政法机关集中接访案件16件。全年未发生一起赴省进京的涉法涉讼上访事件。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当事人在内的社会各界对我院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高。当事人多次送锦旗、写感谢信、在网上发表文章盛赞我院法官。去年“十一”前夕,区人大组织开展对“一府两院”部分组成人员进行评议,我院副院长李德虎在参评的8人中被评为仅有的2名优秀之一。

2、完善巡回审理制度,方便人民群众诉讼。4个基层法庭都在边远山区和交通不便的农村设立了巡回法庭,坚持每月定期受案,预约开庭,把庭开到田间地头和老百姓家门口,及时调处各种纠纷,息诉止争。如子陵法庭选择赡养纠纷案件在仙居乡就地开庭,并邀请当地100余名群众、区乡人大代表、村委会干部参加旁听,社会反响较好,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3、真情实施了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采取干警捐一点,院里拿一点的办法筹集资金3万多元,购买大米、面粉、食用油、彩瓦等物资,捐献衣物、棉被500余件(),送到漳河镇和平村、栗溪镇桑垭村、石桥驿镇新集村和仙居乡珍珠村,帮助他们解决了维修灌溉设施、住房重建以及部分困难农户缺衣、缺粮、缺油等生活困难问题。

4、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去年,我院在经费非常困难的情况下,依法加大了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为他们减、免、缓交诉讼费用43.6万元,充分体现了司法人文关怀。

四、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法官整体素质

1、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去年上半年,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了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通过先进性教育活动,使党员法官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政治思想教育,有效地解决了“为谁掌权,为谁审判,为谁服务”这一根本性问题。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得到进一步加强。院机关党总支被区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下半年,我院全面开展了“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通过整改,进一步规范了司法行为,树立了人民法院严格、公正、文明、高效的良好形象。我院作为全市政法系统的4个基层单位之一,在全市规范执法行为座谈会上进行了经验交流。

2、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广泛开展了向宋鱼水、金桂兰等全国法院系统模范人物的学习活动。组织开展了法官宣誓仪式,增强了法官的职业荣誉感。大力开展了“争先创模”、创建“三型”法院和市级文明单位以及争当“办案能手”、“调解能手”、“执行能手”等活动,加强干警纪律作风整顿和职业道德教育。去年,我院被评为区级最佳文明单位和市级文明单位。城区法庭被省高院授予全省“先进人民法庭”荣誉称号。同时,全院干警中有13人次被评为省、市、区各级先进个人。

3、加强业务知识和司法技能培训。一是各业务庭坚持每周五下午业务研讨学习制度,解难答疑,互帮互学,共同提高。二是院长和副院长亲自担任审判长,带头开庭审理重大、疑难案件,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这在建院以来是前所未有的。也有力地促进了全院干警业务学习活动的深入开展。三是积极组织庭审观摩、学术论文研讨、司法文书评选等活动,提高法官庭审驾驭能力、适用法律能力、调解工作能力和制作裁判文书能力。四是选送32名法官参加省、市法院系统组织的法官任职培训、审判业务培训、新法律法规培训和其他司法技能培训,开阔了法官视野,增长了见识,提高了业务技能。五是按照“干什么、学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组织参加了全省法院系统组织的业务考试,取得了较好成绩。

4、坚持不懈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保持司法廉洁。一是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强化了院长、庭长抓廉政建设的责任。二是经常开展正反两方面教育。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区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和要求,做到逢会必讲,警钟长鸣。将最高人民法院新颁布的《法官行为规范》印发全体干警人手一册。及时组织法官收看《警钟》等警示教育专题片,教育干警要做到顶得住歪理,抗得诱惑,耐得住清贫,管得住小节,经得起考验。三是坚持和完善我院制定的法官隔离墙制度和“八个待岗”的规定等防范、惩戒机制,教育法官正确运用手中权利,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去年,我院出现了无超审限案件、无违法违纪人员、无重大责任事故、无受到责任追究错案的可喜局面。

5、坚持从严治警,提高司法警察队伍的战斗力。理顺了司法警察管理体制,实行了编队管理。加强了司法警察场所建设和装备建设,提高了司法警察快速反应能力。坚持严格教育、严格训练、严格管理,加强了警务技能训练,战斗力明显提高,机关安全保障能力增强。去年11月,我院司法警察工作顺利通过了省院考核,并被评为全省司法警察工作优秀大队。

6、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树立良好形象。抢抓机遇,争取中央国债资金投入,积极改善执法条件。我院争取省、市法院支持,将城区法庭、子陵法庭和栗溪法庭分别纳入了中央财政拨款建设的一类、二类法庭建设计划。目前,城区法庭已重新选址,正在着手建设。子陵法庭建设已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拨款25万元将现有的办公场所整体购买,今年即将进行扩建。栗溪法庭待中央投资到位后,明年将着手进行改建。同时,加强信息网络化建设,正在筹建法院局域网。

五、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我院始终坚持在党委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一是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全省主级法院院长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上级法院改判、发回重审和检察机关抗诉案件的办理情况,以及重大有影响的案件审理和执行,我们都及时向区委、人大汇报,争取重视和支持。二是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坚持经常性地走访人大代表,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50人次;聘请10名执法执纪监督员对干警审判纪律、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监督。三是积极办理党委、人大、政协交办、督办的案件和事项。办理人大交办及个案督办案件46件,人大议案2件,都做到了认真办理,及时回复。个别案件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一时不能办理的,我们向当事人和人大也作了书面回复。

2005年,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少数干警业务素质不高,法律适用能力不强;个别干警执法不廉、裁判不公;“执行难”问题仍未从根本上解决;法院历史形成债务沉重,办案经费紧张,影响了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等等。这些问题今后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措施逐步予以解决。

各位代表: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法院工作指导方针,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实现“兴工强区”战略,构建和谐东宝作出新的贡献。为此,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加大队伍建设力度,推进法官队伍革命化、职业化进程。巩固先进性教育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成果,教育法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廉政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入开展“东宝先锋工程”活动,努力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永葆法官党员的先进性。加强和改进法官培训工作,开展“大练兵”活动,努力提高法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审判、执行能力。深入开展“争优创模”活动,树立典型,弘扬正气。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廉政建设,加大对违法违纪的查处力度,确保队伍不出问题。努力建设政治坚定、公正司法、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法官队伍。

()全面加强审判工作,为实现“十一五”规划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依法惩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和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加强民商事审判,强化调节职能,依法协调经济、社会、人际关系,促进改革发展和社会安定和谐。严格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协调好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积极探索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相结合的解决矛盾纠纷的多元机制,更好发挥人民法院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作用。讲究执行方法,加大执行力度,全面清理执行积案,努力提高案件执结率,维护法律权威。

()积极推进审判方式改革,努力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扩大司法民主;推行人性化审判,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推行案件简便审,提高办案效率,强化诉讼调解和执行和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和评查工作,预防和减少差错的发生,把矛盾解决在内部;落实审判管理责任制,强化错案责任追究机制。

()切实转变审判作风,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推行裁判文书附加《法官后语》的做法,让案件当事人从中受到教育和感悟,充分体现人性化的审判;延伸审判触角,加大巡回办案力度,选择典型案件深入边远山区和交通不便的农村就地开庭,当庭宣判;积极开展“三送”活动,即送法进企业、进社会、进校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加强对联系点工作的指导力度,帮助弱势群体和困难户解决实际困难。

()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进一步完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制度,加强信息沟通;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重大案件的庭审,视察法院工作;认真办理代表的意见、建议以及人大常委会交办、督办的案件和事项,不断改进法院工作,提高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一定不辱使命,扎实工作,为完成本次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为把我区建成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示范区,为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努力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