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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法成功召开大荣公司破产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作者: 本院   发布时间: 2018-04-28 15:04:36

     4月28日上午,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成功召开了湖北省大荣木业有限公司破产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顺利推进破产企业的案件审理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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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通知债权人113人(不含职工债权人),实际出席会议86人(含4名职工代表)。债权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破产企业代表、职工代表、清算组成员、资产评估机构工作人员等共计近100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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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大荣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荣公司)原为荆门市大荣家俱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6月,2013年7月更名为湖北省大荣木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万元,后增加注册资本金至1200元。2015年11月,大荣公司歇业停产。2016年12月18日,大荣公司向东宝区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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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宝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于2017年2月24日,正式受理大荣公司申请破产清算一案。由该院副院长王明强任审判长,民二庭庭长鲁儒华、副庭长吴瑶琼共同组成合议庭负责审理。在受理该案后,审判团队依法确定破产管理人,并指导管理人迅速接管破产企业,核实资产,排查不稳定因素。并积极向上级法院、区委区政府汇报案件进展情况,有效化解重大涉众性不稳定因素。

      经过初审、审查,截止2018年4月27日,管理人确认债权113笔,其中法人债权32笔(31家),自然人债权81笔(79人),另职工工资根据法律文书直接确认。债权总额高达2.008亿元,其中本金1.6亿元,利息/违约金4079万元。在2.008亿元的债权总额中,有财产担保的债权总额为4294万元,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总额为1.579亿元。

     因此次会议涉及债权人众多、债权额巨大、债权种类复杂,为确保会议顺利召开,东宝法院特向公安部门增派警力协助,与法警大队工作人员一起为会议保驾护航。此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前,合议庭针对破产企业债权人人数众多,债权种类复杂的特点进行了精心组织、周密布置,同时加强与管理人的沟通协调,确保每个程序、每个环节依法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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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人会议上,先后听取了案件进展情况说明、阶段性工作报告、债权申报及审核情况说明、债权申报确认情况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债权人现场投票表决并通过了《土地评估报告》《房地产价格评估报告》《实物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 

    会议各项议程规范紧凑,秩序井然,充分保障了债权人的各项合法权益,增强了债权人对案件破产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为该院下一步指导和监督破产管理人加快推进破产清算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探索加强破产案件的审理积累了成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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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立足全市工作大局,主动当担,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在审判实践中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推动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困难”企业破产重整,为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