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法院文化 >> 理论研究

多元治理 源头解纷

——东宝法院扎实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作者: 本院   发布时间: 2020-07-08 17:03:21

近年来,东宝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定不移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努力让人民群众解决矛盾纠纷更方便、更快捷,更有获得感。

一是实施案件两次分流,用好诉前调解“过滤筛”。在市、区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2020年5月10日,东宝法院与荆门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以下简称“化解中心”)实现诉调对接。以此为契机,东宝法院实施两次分流模式,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第一次分流即对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合同纠纷等6类民商事纠纷、包括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经立案庭审查登记后,引导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当事人同意调解的,迅速将案件分流到“化解中心”进行调解。法院对“化解中心”调处成功且符合司法确认条件的案件,以司法确认的方式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调解不成的案件,“化解中心”及时将案件材料退回法院办理立案手续,或引导当事人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纷争。第二次分流即对“化解中心”退回的案件,在立案后再次进行审查甄别,对适合庭前调解的案件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自5月10日与“化解中心”实现诉调对接以来,短短一月之内,东宝法院已向“化解中心”分流案件235件,调解成功116件,调解成功率49.36%,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矛盾,审判质效显著提升。

二是打造两支解纷队伍,精准配置解纷“调解队”。为将诉前调解工作机制真正落到实处,东宝法院专门配备一支由“1名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组成的专职调解团队,派驻到“化解中心”开展诉前调解。同时,建立一支速裁团队,对调解不成但适合速裁的纠纷,例如争议不大、标的额小、纠纷典型、群体涉诉纠纷等类型案件,在立案后由速裁团队法官进行审理,充分向当事人释法明理,阐明庭前调解的“四不”、“三可以”优势——即不伤和气、不担风险、不费时间、不花费用;可以选择调解员、可以申请司法确认、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打消当事人对先行调解效率的担心和顾虑,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

三是高度重视小额诉讼,把牢涉诉信访“萌芽关”。尽管小额诉讼一般具备事实清楚、标的额小、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特点,但小额诉讼因适用一审终审制度,如果处理不当,当事人对判决不服,但又不能上诉,其只能通过申诉申请再审或者投诉、信访渠道等方式来解决问题,从而使激化矛盾,大大增加法院的信访维稳压力。为避免因小额诉讼处理不当引发涉诉信访,东宝法院高度重视小额诉讼审理,一方面成立了小额速裁专业团队,推进小额诉讼专业化审判;另一方面,加大小额诉讼案件调解力度,在庭前、庭审、庭后各个环节组织当事人调解,努力促使当事人庭外和解自动履约,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今年以来,全院适用小额诉讼结案51件,调解结案9件,撤诉结案38,调撤率达92.16%。

四是依托信息化载体,助力线上解调“云解纷”。以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为依托,全面推动线上多元解纷平台建设。一方面全面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入驻线上“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为当事人开展线上人民调解服务,今年以来共录入案件144件。另一方面推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平台的线上使用,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登记立案,并通过电子或邮寄送达方式,向当事人送达受理通知书、交费通知书等文书;当事人提交材料不全的,及时告知补正,实现足不出户网上立案。今年以来,东宝法院实现网上立案133件,跨域立案8件,有效缓解了当事人异地诉讼的奔波之苦,同时避免疫情期间的人群聚集,提升诉讼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