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宝区法院机关党总支关于开展“党员主题活动日”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丰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载体,根据区委组织部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规范“党员主题活动日”制度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将每月5日确定为“党员主题活动日”(如逢双休或节假日可提前),当天以支部为单位,集中开展活动,活动时间为半天。对流动党员,要采取QQ群、微信群或网络视频等形式开展“党员主题活动日”活动。
二、主要内容
各党支部要以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主要内容,突出思想武装、党性锻炼和民主议事决策,在“党员主题活动日”中实行“八事联动”,使党员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
1.举行升旗仪式。“七一”期间组织部分党员、群众代表到扶贫包联村开展支部共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活动,举行升旗仪式、奏唱国歌、重温入党誓词。走访慰问基层困难党员
2.集中缴纳党费。每名党员在每月“党员主题活动日”当天,按规定向支部缴纳党费,做到不从工资中代扣,不一次性缴纳数月党费,无特殊情况不请人代缴。党支部每月公开党员缴纳党费情况。
3.集体诵读党章。每季度不少于一次,采取支部成员领诵,全体党员齐诵的方式进行,每次节选《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诵读,通过反复诵读,使党章内容熟记于心,以学促信促行。
4.学习党规党情。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重要文献及党内规章作为“党员主题活动日”必学内容,采取书记领学、集体研学、专家导学等方式,使之入脑入心入行。
5.开展组织生活。将“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基本组织生活与“党员主题活动日”深度融合。每月一次的党支部会议原则上在“党员主题活动日”当天召开;每次支部党员大会和党小组会应与“党员主题活动日”合并进行;每季度一次的党课原则上安排在当季的“党员主题活动日”进行,确保全年不少于4次;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在当年12月的“党员主题活动日”进行,可结合党支部述职、年度总结会一并进行;“五星”党员评定安排在6月和12月的“党员主题活动日”进行。其它党内组织生活可结合实际合理安排。
6.实行民主议事。每月“党员主题活动日”当天,各党支部按照“四议两公开”有关要求,组织党员对涉及支部重大决策、重点工作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进行民主讨论,并及时公开决议决策过程和结果。
7.落实公开制度。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在“党员主题活动日”定期公开党员群众或干部职工普遍关心的党务、政务、财务等内容,并在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8.做好“党员主题活动日+”文章。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在“+”字上下功夫,创新拓展丰富“党员主题活动日”内容。围绕学习教育,可组织党员学党史讲传统、观看电教片等;围绕联系服务群众,可组织党员开展有单位特色的志愿者服务,帮扶困难群众、走访老党员、结对孤寡老人、看望留守儿童、开展义诊免费送药、爱心募捐、义务劳动等;围绕民主议事,可组织党员对党组织公开承诺、年度工作计划、重大事项决定开展监督商讨等;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科学谋划,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组织生活,带头推动主题活动,带头联系服务群众,以实际行动引领党员参加“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各党支部要制定具体的活动实施方案、活动台账,逐月明确“党员主题活动日”具体内容,认真做好“三会一课”记录,活动台账报院政治处备案,实行精准管理。
2.提升活动成效。各党支部要结合各自实际,不断创新党员主题活动日的内容和形式,切实把“党员主题活动日”的政治性、思想性与生动性有机地结合起来,吸引广大党员自觉主动参与。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微信等媒介平台,宣传报道“党员主题活动日”开展情况,提高党员群众的知晓率、认可度和活动的参与率。
3.强化督促检查。机关党总支将不定期的对各支部落实“党员主题活动日”制度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参评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红旗类党支部的重要依据之一。党员参加党员主题活动日、过组织生活、发挥作用等情况,将作为年度履职尽责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确保“党员主题活动日”制度执行到人到事。
201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