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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燃!两场动员会后,我们全力以赴!

作者: 本院   发布时间: 2024-04-26 08:43:14

1乡5镇、124个村民委员会30.81万人口如何用司法的力量守护一方安宁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这是东宝法院作为基层人民法院需要面临的课题如何破题?来看东宝法院的作答思路

两场动员会 拉开创建大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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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东宝法院联合东宝区栗溪镇、马河镇,在两镇分别组织召开栗溪镇、马河镇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

东宝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熊建华出席会议并讲话,栗溪镇党委书记梁冰杰,马河镇党委书记徐凯,东宝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明强,栗溪法庭庭长李利娟,栗溪镇、马河镇司法所、综治中心负责人及各村、社区负责人参加动员会。

两份方案 明确创建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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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及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方案要求,今年4月初,东宝法院联合栗溪镇、马河镇共同研究制定出台《栗溪镇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推进诉源治理的实施方案》《马河镇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推进诉源治理的实施方案》。

动员部署会上,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明强对两份方案进行了详细解读。两份《方案》明确,栗溪镇、马河镇将全力推进栗溪法庭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并将创建工作纳入两镇全年重点工作清单。栗溪法庭庭长挂职两镇党委委员,将人民法庭工作纳入地方党政工作大局,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法院主推、部门协同、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诉源治理新格局,努力实现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实质化解,真正实现栗溪、马河辖区内“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

七个表彰 激发创建斗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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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东宝法院宣读了《关于命名栗溪镇无讼村(居)的通知》,对栗溪镇2023年度首批创建成功的7个“无讼村(居)”进行表彰命名。

2023年,为全面推进诉源治理工作,东宝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联合栗溪镇开展“无讼村(居)”创建活动。一年来,栗溪辖区各村(社区)将无讼理念与基层治理工作相结合,积极探索“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裁判托底”的矛盾纠纷解决模式,更加高效地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促进了栗溪辖区社会和谐稳定,为“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打下了良好基础。

表态发言 凝聚创建合力

会上,栗溪镇、马河镇综治中心、司法所相关负责人以及受到“无讼村(居)”表彰村支部书记代表一一上台作表态发言。他们表示,将认真研读《方案》内容,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契机,结合单位及本村实际,坚持法治思维,整合多方力量,以预防预警为基础,筑牢矛盾纠纷源头防线,以多元化解为手段,强化矛盾纠纷化解处置,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加强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事前处置,竭力减少诉讼案件的数量,强化诉源治理工作质量。

三点要求 确保创建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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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枫桥经验”是中国社会基层治理的重要结晶,从浙江枫桥向全国延伸,成为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的典范。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恰恰是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践,也是满足人民日益多元司法需求及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推进诉源治理,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力举措。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站位,凝聚共识。要充分认识到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法院及地方党委政府目标一致、责任一体,人民法庭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支持下,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法院主推、部门协同、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诉源治理新格局,融合多方力量,变“单兵”为“军团”,努力实现纠纷化解从“单打独斗”向“多元化解”的根本转变。二要明确任务,坚定信心。要严格对标对表《方案》要求,做实阵地建设、队伍建设和机制建设,主动延伸职能,压实部门责任、压实属地责任,通过“三级三轮”梯次调解,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实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三要强化领导,协作共商。要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强化各部门协调配合,加强工作督导,形成联动协作的工作格局。要坚持边创建边宣传,及时梳理总结经验做法和实际成效,全面展示创建工作带来的新成效、新风貌,确保“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落地落实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