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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原因

作者: 蒋国森   发布时间: 2013-04-16 10:19:00

   

浅析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原因

论文摘要

未成年人犯罪的提高给社会造成了越来越大的影响,解决未成年犯罪的问题,要从预防做起,这就要找到未成年犯罪的原因。本文从家庭、学校和社会三个方面综合分析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以此作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参考。

全文共6824字。

关键词:未成年犯罪 原因 预防

以下正文: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在社会上有着越来越大的影响,许多未成年人犯罪结果较之成年人更为恶劣,犯罪手段更加多样化,不禁使人产生疑问,为什么未成年犯罪在物质充裕的今天会愈演愈烈。

某县检察院从2003年至2006年四年内受理审查逮捕和提起公诉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统计表中,未成年案件所占案件的比例从5.55%发展到10.78%,未成年案件所占人数总比例也从7.61%上升到9.41%.1未成年人犯罪比例的提高让人揪心,尤其是现在我国大部分家庭都只有一个孩子,一旦孩子发生什么事情,父母一直以来的期望和精神支柱便会毁于一旦,未成年犯罪所导致的后果不仅是对孩子本身的伤害,更是对一个家庭的巨大伤害。

通过对审判实践中未成年人犯罪的研究,可以从三个方面检讨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即家庭原因、教育原因和社会原因。

一、家庭原因

家庭对于青少年思想道德素质有着重要的影响,根据调查显示,从2006年至2008年认为家庭的影响很大的总比率为64.29%,排在第一位,其中2008年的比率为67.79%,这就意味着青少年对来自家庭的影响感受最深。2

首先是父母对孩子的教育。未成年人的世界观和价值观还很不成熟,从出生开始,孩子首先接触的就是自己的父母。每一个孩子最初的人生观都是由父母所影响的。父母对孩子的教育不仅包括知识的掌握和能力的提高,更包括父母的身教和两代人之间的沟通。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父母和孩子在一起时,总会说一句真像,除却基因导致的面目相像,一个家庭的生活习惯和处事方式也会对孩子的外在产生影响。小孩子出生成长的过程中具有很强的模仿能力,家人的一举一动都在无形之中贯穿进孩子的生活里。就像中国的饮食差异,四川偏爱麻辣,江浙喜好清淡,大部分出生于四川的小孩子都能吃辣,但是大部分江浙出生的小孩子却会因为一点辣椒而流眼泪。后天的影响对于孩子性格及处事方式的塑造有着决定作用。有些家长不注意在孩子面前的形象,带着小孩子与邻里吵架,夫妻之间大动干戈,晚辈与长辈之间斤斤计较,如果这些事情经常发生,那么便会成为孩子心中理所当然的事情。小孩子看见吵架,就会觉得吵架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方式;看见斤斤计较的场面,便会认为人就一定要锱铢必较才不吃亏;看见父母对长辈不敬,等到自己长大后也会认为自己没有必要孝敬父母。相反,一个从小被教育为要尊老爱幼、与朋友和睦相处的孩子,则会在生活中处处小心助人,尊重长辈,爱惜晚辈,学会感恩。

可是现实生活中许多父母往往意识不到这一点,以为只要让孩子去好的学校上学,给吃给喝给钱花就可以了。在孩子出事之后都不知道反思,一定认为是学校没有教育好,是别人带坏了自己的孩子。殊不知,自己才是孩子犯罪途中的助力。

其次,现在父母与孩子的沟通严重缺乏。现代人工作压力大,竞争激烈,许多父母忙于工作、应酬没有时间陪伴在孩子的身边,更没有时间与孩子坐下来谈谈心,交流一些日常琐事或者校园生活的情况。许多孩子从渴望父母陪伴请求父母陪伴,到后来渐渐麻木,完全将自己孤立与父母的世界,尽管表面上还是顺从父母的意思,但是心理的不满情绪在逐渐积累。父母没有办法好好听一听孩子的心声,而孩子也不愿意再缠着父母,两代人的隔膜和距离就被拉开。

许多父母认为自己辛辛苦苦工作就是为了给孩子一个良好的环境,希望他可以无忧无虑的成长,不用为生活所迫。当孩子埋怨他们不肯花一点时间陪伴时,还会冲孩子发脾气,认为自己已经很辛苦了,可是孩子的要求还是很多很麻烦,一点也不为大人着想。当沟通成为双方心理的负担时,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就会变得紧张。

2002年初春,辽宁省大连市某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被告席上,一名15岁、一名尚未满18岁的少年因故意杀人罪而接受宣判。315岁的刘祥因为父母离异而心中压抑,又与其继母因琐事争执,一时冲动与同伴杀了自己的继母。结果受到法律的制裁。2009年笔者审理的一起不满15岁的儿子将自己亲生母亲残忍杀死的案件,起因不过是母亲经常对于孩子的学习,用简单、粗暴的方式过问,缺乏关爱,多数是指责。案发当日,其母又责骂了儿子几句,结果心存怨恨的儿子趁母亲在家午睡时间,用家里的铁锤将亲生母亲击杀,事后,儿子还没人事地背起书包上学去了。庭审时,儿子那双明亮的大眼睛竟然没有悲痛或悔恨的光,令人心寒。如果他们的父母能够早些与他进行沟通,疏导他们的压抑情绪和不满的情绪,也许这一幕幕惨案就不会发生了。

第三,独生子女的优越感。根据我国计划生育的国策,现代家庭中基本只有一个孩子。由于孩子少,全家都把孩子当成宝贝,含在口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特别是家中的祖辈,更是疼爱孙儿孙女,不允许孩子受到一点委屈。同时,正确的家庭教育的疏忽和缺失,让独生子女的自我重心意识莫名膨胀。认为所有人都应该顺从自己的意思,不可以让自己受一点委屈,不懂得谦让,难以与人共处。在离开家门后就会发现,社会上不如意的事情太多,自己的意愿始终不能得到满足,每一个孩子在家都是宝贝,在外面就没有了任何优势。心理上的落差和与人交流的障碍,让许多孩子的心理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同时由于一些心理没有得到及时的疏导,压抑在心中过久,最终就会酝酿成不好的结果。

第四,留守儿童的监管不力。由于经济水平的差异,许多人,尤其是农村偏远地区的青壮年选择外出打工,以谋求更多的钱财,改善生存环境,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平。那么这些外出打工者的孩子就只能交由年迈的父母看管(有少数的只留下孩子在家!)。老年人容易溺爱孩子,且由于精力和知识水平有限,没有办法很好的对孩子进行教育和看管,小孩子有贪玩的心理,没有人看管的情况下,就难以收敛言行,不仅难以将注意力转移到学业上,还会惹出事端。2010年笔者审理的一起不满16岁的孩子小张在其居住的小区内,因玩耍纠纷用一柄小小的水果刀刺伤一名调皮的同龄人导致死亡的案件,该案中小张是单亲孩子,自我保护意识过于强烈,被伤害的是农民工进城人员的孩子,缺乏约束教育、好惹是生非,最终酿成惨剧。

同时,留守儿童缺乏来自父母的爱护,心理上爱的缺失容易使孩子对事物冷漠生疏没有安全感。这样的心理状态一旦形成,就可能造成儿童对世界的冷漠态度,那么在他们遇到问题暂时不能解决时就容易采取极端和暴力的手段。

二、教育原因

首先是应试教育的缺陷。我国推行的素质教育在实践中已经变成了单纯的应试教育。学生只是为了考高分上好的学校而学习,并非是为了知识本身来学习的。学校一味追求升学率,各种补习、各种课业作业压的学生没有办法喘息。在我国许多初高中学校,学生已经没有了双休日,每个周末都在补课中度过,竞争大,压力大,学生心里的郁闷无法得到有效的排解。由此导致了厌学情绪,消极情绪以及反抗社会规则的逆反心理。

学校对于应试教育的追求也导致了学校本身教育的缺陷。许多学校只注重学生的知识和应试技巧的培养,没有意识到对学生的德育素质的培养。教师教书育人的本职工作只完成了前半部分,关于育人的部分则非常不足。爱因斯坦曾经指出,用专业知识教育人是不够的。通过专业教育,他可以成为一种有用的机器,但是不能成为一个和谐发展的人。要使学生对价值有所理解并且产生热烈的感情,那是最基本的。他必须获得对美和道德上的善有鲜明的辨别力。否则,他——连同他的专业知识——就更像一只受过很好训练的狗,而不像一个和谐发展的人。4

与此同时,学校在对于学生的法制意识方面的教育也非常缺乏。许多学生在犯罪后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所作所为是违反法律的。现在有一些学校联系监狱等机构,请监狱的犯人到学校为学生演讲,希望以此达到教育的目的。但是从学生本身而言,单纯听一些犯人的悔过书或者领导的理论性讲话是没有任何教育警示作用的。学校应该采取更为灵活生动的讲授方式,使学生愿意听、听得进,从而达到教育的目的。学生德育、法制意识的建立不是通过应试教育的填鸭式办法就可以完成的,必须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

其次,教育者自身的问题。我国学生数量大,对老师的需求量也大,在教师的选择上也会出现一些偏差,有些教师自身的素质不佳,对学生的影响就很消极。

小学生中,有一些老师在生气的时候会采取体罚等措施,罚站、罚跑步、打屁股等等体罚方式让学生们总是担惊受怕。且出于对老师的畏惧,以及家长的不理解,一些学生不敢讲被老师惩罚的事情告诉父母,只能自己默默承受着。在初高中,老师不会再随便体罚学生,但是对学生进行语言人身攻击等方式还是存在的。对学生的身心健康等发展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

学校作为事业单位,老师们是具有事业单位编制的固定工作人员。有些老师为了在行政方面得到职位的升迁,将大部分的心思用在了行政事务上,对学生的教育则放松了不少。且有些老师的官腔味儿重,并不是以真诚的态度来对待学生,自然没有办法成功教育学生。笔者在近几年刑事审判活动中发现,有一所初中学校先后多发几起群体性案件,有寻衅滋事的、组织卖淫的人,都是学校疏于管理与教育,导致社会人员进入校园带坏了学生,并严重影响了众多学生的道德意识水准。

再次,学校配套的设施和人员不完善。许多学校都有配备心理老师或者青少年社工,但就笔者了解到的,许多学校的心理老师和青少年社工都是虚职,在帮助学生解决实际的问题上并没有起到很大的作用。学校里的心理老师也大多是某个职位较空闲的老师担任的,并不是很专业。且心理老师们为了减少工作量,很少主动去找学生交流。与学生交流最多的仍然是班主任。但是班主任老师要兼顾整个班级的情况,精力有限,没有办法及善尽美。有时候学生的心事也不愿意向班主任诉说,这种情况下,向其他专业的心理老师寻求帮助才是最好的选择。

一个学校里的心理辅导配套设施是非常重要的,是学校了解学生想法的最好的平台,也是学生在遇到困难时得以依赖的地方。没有像样的心理老师或者社工人员,学生的诉求就无处可说,学校更加不会了解到学生的心理状况,也没有办法作出改进。学生的心理问题得不到有效的解决,学习成绩会下滑,与家庭、父母的隔阂会更大,将形成一个恶性循环。

第三,义务教育的期限。我国现在实行的是九年义务教育。在义务教育期间,所有的学生都承担受教育的义务。但实际生活中还是存在一些未成年人没有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就辍学回家或者被学校强制要求回家的情况。现在的初中已经不再有开除这样的惩罚措施,但学校在面对屡教不改的学生时往往会要求家长将孩子带回家进行教育,这与开除并没有实质上的区别。

九年义务教育结束后,一些学生选择开始工作,或者在家游手好闲。这部分未成年人的心智尚未完全成熟,又比同龄人更早进入社会,在处事态度和方式上有许多不足,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误入歧途。

最后,学校与家长之间缺少沟通。大班教学分散了教师的许多精力,教师没有办法同所有学生的家长进行沟通,一些学校每学期会开家长会,但两个小时的时间里,家长很难了解到学生的真实情况。对于一些关心孩子的家长也许会经常同老师联系,知道自己孩子在学校的情况,成绩状况以及精神状态,但是一些平时工作比较忙碌或者没有意识到孩子的教育问题的家长,老师与家长的交流就很少了。

在学校教育的环节中,教师起着主导作用。老师不能够以家长都不管,我凭什么管的态度来对待学生,对于学生与家长之间存在沟通障碍的情况,老师应当是通过疏导的方式来帮助他们交流,而非采取回避的方式。家长与老师的沟通能够使双方都全面了解到学生的需求,避免学生产生心理上的不良情绪,保障孩子的健康发展。

三、社会原因

第一、社会风气的恶化。在现在的社会风气下,讲排场、讲吃喝、讲穿戴、好逸恶劳,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使一些未成年人幼小的心灵种上了贪慕虚荣的种子,社会上的黄、赌、毒仍不同程度的存在着,加上有关部门的管理、打击不力,导致这些涉世不深的未成年人,心灵受到污染。5

物质社会总是会遇到各种财富的诱惑和贫富差距的问题。在拼爹富二代白富美的时代,部分未成年人的不平衡心理是可以理解的。但社会上还是应该有一股主流的价值观引领者所有人,这样一来,未成年人才能够更好的辨别出哪些是自己应该做的,哪些是自己不应该做的。在香港、日本等地区,大家很羡慕那些有钱人,对于自己白手起家最后做出成绩的人更是佩服,并将他们作为自己努力的方向和榜样。但是,在中国仇富的心理却在社会上普遍存在并蔓延;同时,一部分通过非正当手段暴富的人群的例子,直接通过成年人的思想引导了未成年人的认知。这些不正常的心理状态的蔓延,给涉世未深的未成年人造成了恶劣的影响。让他们宁可采用非法的手段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而不愿通过正当的努力去获取。

第二、公众的监管意识淡薄。国人的古谚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虽然是作为反面教材一直宣扬的,但也说明了社会的沿革思想和现状。

我们的社会上素来没有看管别人孩子的说法。大家会认为自己的孩子应当由自己看管,别人随便管教你的孩子是不对的。对熟人的孩子尚且如此,更何况是对陌生人的孩子。一方面是大家的自我意识作祟,另一方面则是社会现状的表现。如今在大街上经常能看见一些小孩子穿着脏兮兮的衣服,一脸可怜的模样向过路行人乞讨。这些小孩子中,真正因为家里困难没有办法生活的是少数,很大一部分孩子是被一些组织安排着进行专门乞讨的。这些专门乞讨的孩子没有办法过上很好的生活,并且可能招致打骂。一开始人们会因为同情心而给这些孩子一些零钱,但是时间一长,人们便也麻木了。没有人愿意再掏钱给这些孩子,也因此,那些真正因为家庭困难的乞讨者也没有了收入来源。

国外对于未成年人年龄上的限制性规定比我国要明确得多。许多国家对于未成年人喝酒、抽烟、过马路等行为的年龄有着明确的规定。售卖烟酒的老板看见是青少年来购买时都会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证件上的年龄达到法定的年龄才会将烟酒等物卖给他。但是我国在这方面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许多孩子很小就开始抽烟、喝酒,不仅对自己的身体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在精神上也导致未成年人容易被诱导成为犯罪分子。

国外许多社会公众在发现未成年人独自一人在外游荡时,都会上前询问并通知警察,但是在我国,许多小孩子三五岁就在街上乱逛,其父母则在忙着自己的事情,小孩子的生命安全没有得到很好的保障。

同时由于我国人口多,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社会相对于一些发达国家而言显得较乱。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较高,较封闭;警方的人力、物力有限,不可能顾及到所有的人,也没有办法对社会上的每一个孩子都做到完全的保护。但是我国民众的社会监管意识还是应当提高,这不仅是为别人的孩子着想,更是为自己着想。

第三、信息时代的冲击。现代社会的信息化水平比以前提高了许多,大量的信息充斥在网络上,其中有好有坏。未成年人的分辨能力不高,知识水平有限,没有办法很好地分辨出哪些是正确的信息,哪些是错误的信息。容易被不良信息所误导。

与信息时代同步的是电脑的普及。网吧大量存在于市井街巷中,成为大量未成年人的聚集地。同时也成为了犯罪的高发地带。近几年,国家加大对于网吧的整治力度,要求上网必须用身份证,没有身份证就不能够进入上网系统。刚开始成效较好,许多未成年人因此没有办法再进入网吧。但是由于网吧老板希望得到更多的利益,采取了代用身份证的办法,网吧老板手中一般会有几张或数十张不同的身份证,便于未成年人或者忘记带身份证的人进入网吧上网。国家的整治措施有待提高。

第四、未成年人犯罪后监督管理措施滞后于社会发展形势。现在有社区矫正机构,但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矫正流于形式,没有建立良好的专门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矫正的体系,无论是社会帮扶还是社工辅导、心理疏导,包括一定的场所、财力支持等,极度缺乏。同时,流于监管的部分未成年人罪犯重新走上新的犯罪道路,有的会在社会上影响其他未成年人。总之,国家在这方面应当规划建立良好的监管机制,消除未成年人犯罪后带来的一系列的后患。

对于未成年人的犯罪,预防是首要的。更好的预防其犯罪就应当找到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从原因出发,找到解决问题的方式。家庭原因、学校原因、社会原因这三者之间是相互联系的,三者并不是独立存在的。家庭原因是本质的原因,学校原因是基础,社会原因则是导致这些问题的催化剂。我们在想办法解决未成年犯罪的问题时,必须要把这三者结合起来,综合分析,找到最合适的办法,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犯罪,使所有的孩子都能够健康成长。



1吴占斌,张慧.未成年犯罪原因分析材料.财经政法资讯.2008年第4.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

2叶松庆著.青少年思想道德素质发展状况实证研究.安徽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9.

3梁娟子.十五岁的“复仇”者.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

4陈友文.学校预防与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浅谈.中共南宁市委党校学报.2008年第2.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

5肖庭芳.浅析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金卡工程·经济与法.201104.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