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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五个严禁”规定
作者: 本院 发布时间: 2012-10-23 14:42:00
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
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
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
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
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