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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以调解促执行,两公司握手言和

作者: 本院   发布时间: 2025-02-14 14:56:25

近日,东宝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理念,以调解定分止争,积极促成辖区两重点企业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两家企业最终握手言和。

案情回顾

2024年6月,因被告某装饰材料公司欠付原告建工公司工程款,东宝法院判决装饰材料公司向建工公司支付工程款352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该装饰材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干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装饰材料公司、干某上诉,二审维持原判。二审判决生效后,装饰材料公司和干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建工公司遂于2024年11月向东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和线下调查查明该装饰材料公司及干某的财产情况,迅速冻结并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账户、房产和车辆。考虑到装饰材料公司系东宝工业园区重点企业,为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执行法官积极与装饰材料公司、干某沟通对接,向其释法说理,并根据装饰材料公司和干某的申请,在其向法院执行账户转入足额担保金后,依法解封了其公司基本账户。

因本案涉及东宝区两个重点企业,采取进一步的强制执行措施很可能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但若不进行强制执行,又很难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案件执行陷入两难境地。

经过执行法官联席会议讨论,执行局一致认为,从优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发展的角度出发,应加强与双方企业进行沟通,明确双方的根本分歧和共同利益,进一步向双方释法明理,以和为贵促成和解。

“法官,我们不是不愿支付工程款,只是对于建工公司承建的工程质量瑕疵还有疑虑,我们担心工程后续会出现漏水问题。”经过十多轮的协商,结合一二审判决书认定的基本事实,执行法官意识到工程质量问题能否妥善解决成为案件破局的关键。

2025年1月25日,执行法官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到东宝法院进行新一轮的和解谈判。经过长达五小时的和谈,在谈妥工程漏水的后续防水维修问题和工程款的分期履行后,双方最终握手言和,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2025年2月5日,装饰材料公司和干某履行了第一期和解金额,经建工公司申请,东宝法院解除了对被执行人的全部强制措施并终结执行。至此,一桩涉企执行案件以执行和解方式圆满解决。

对涉企案件的执行,东宝法院一贯坚持以降低企业诉累、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为核心,以调解厘清企业“陈年旧账”让企业轻装上阵为宗旨,用善意文明执行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发展保驾护航。